葫芦岛市连山区白马石乡白马石村177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招标单位 | 葫芦岛市连山区白马石乡白马石集体经济服务社 | 地区 | 辽宁葫芦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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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06 | 开标时间 | 2024-11-06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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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区白马石乡白马石村177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葫芦岛市连山区白马石乡白马石村177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已经得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连山区白马石乡白马石集体经济服务社,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白马石乡白马石村177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2.2项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白马石乡白马石村原敬老院屋顶
2.3招标内容:利用原敬老院内屋顶,新建一座177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面积约630平米,并网电压等级为380伏,预计年发电量26万度,设备类型是单晶光伏发电板,上网方式为自发自用余额上网。
2.4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6日上午09:00时
2.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起6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近三年国内招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失信行为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不收取。
5.2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按照相关程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6日上午09:00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2纸质及电子版递交: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递交: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传至指定栏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葫芦岛市连山区白马石乡白马石集体经济服务社
联 系 人:李树斌
联系电话:18042936955
代理机构:辽宁泽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大陆广场西侧门市
联 系 人:冷明
联系电话:0429-2130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