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螺福路道路工程第四标段(监理)-变更公告
招标单位 |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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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5 | 项目编号 | E3501040102802037002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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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螺福路道路工程第四标段(监理)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1040102802037002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福州市螺福路道路工程第四标段(监理)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质疑回复
1、问题:本项目为城市主干道吗?建设内容包含排水管道、给水管道,请明确管径最大是多少?
回答: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本项目已提供完整施工图,排水管道、给水管道最大管径请投标人自行查阅施工图。
2、问题:本项目要求配备5人,太多了。 理由:按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市政工程5000万元(含)~10000万元配备4人即可。 建议:删减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问题:招标文件第74页2.1.2(50)“...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聘请专家(1~2 名)或聘请专业机构开展下列工作:...上述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监理投标报价中(原则上不超过监理服务费的 20%),不再另行支付”,不合理。 理由:本项目监理服务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费用,此外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专用条件“8.3 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建议:强烈要求修改为“监理人按委托人要求聘请相关专家(1~2名)或聘请专业机构开展下列工作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 问题:招标文件第79页9.2一、2.3.1“安全监理员”,本项目未要求配备安全监理员,建议删除。
回答:详见质疑第5点回复。
5、 问题:招标文件第79页9.2一、2.3.1“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具有相应或类似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1项(含)以上建设部令第158 号发布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列明的与本工程类别及规模对应的监理业绩(作为业绩的工程应已竣工验收)”,请确认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具有相应或类似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证明?此外本项目无业绩要求,投标时无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吧?
回答:“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并按照第4.1款【监理人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现更改为“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监理部),配备必要的办公及检测设备。监理部的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合同计量工程师等)应具有国家规定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并满足招标文件以及《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的通知》(闽建建【2018】36号)的相关规定。监理部的主要人员不具备本款约定的条件的,监理人应按照本款约定的程序予以更换,否则应按照第4.1款【监理人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监理人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除以下情形外监理人不得擅自变更监理部人员:⑴ 人员已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⑵ 人员因身体健康问题无法继续履职的(需由福州市内三甲医院出具书面并加盖公章的证明);⑶ 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不能如期开工、停工、延期完工达180天(含)以上的。发生上述情形时,监理人应在拟更换的监理部人员离岗前30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委托人审查,在获得委托人批准且新的监理部人员到岗后原人员才能离岗;变更后的人员职称、执(职)业资格水平及工作业绩不得低于变更前的人员标准;否则按照合同第4.1款【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的约定处以违约金。除上述约定的情形外监理人变更监理部人员的;或监理人申明符合上述约定的情形,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按照合同第4.1款【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的约定处以违约金。监理部的主要人员应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岗前考试,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应予以更换,并按照第4.1款【监理人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
6、问题:招标文件第80页三、(1)(b)、(c)涉及“总监代表”,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人员配备要求中并未要求监理人配备总监代表,建议删除。
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不要求监理人配备总监代表。
7、 问题:招标文件第83页四、4.2.3、第84页五、6.2建议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
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问题:招标文件第52页项号12、2、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6.92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46万元的违约金”,及第89页附录C条款号4.1.1(1)①(a) ,违约金太高了吧。 建议:按闽建[2017]1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范本“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的违约金”执行。
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9、 问题:招标文件第89页附录C条款号4.1.1(1)①(d)建议在句前增加“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他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