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在结算签认之日起 30 天内支付结算总额的 95 %,剩余 5 %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期满后无息支付,乙方负责保证正常施工,乙方最大供货能力可达 30 万元人民币,在最大供货能力内甲方可无需支付单价外的任何费用,超过 30 万元甲方应及时拨付账款。如因业主(贵阳铁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价款拨付延迟,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付清货款,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延迟付款并且不追究任何责任。
2、质量要求:质量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及我方使用要求。
招标单位 | 中铁二十三局/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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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砂浆 |
相关产品 | 安全材料 |
安全材料采购公告
采购单位: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三局/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贵阳房建项目
采购编号:CR23-GYFJXM-2024QZSJ01
1、甲方在结算签认之日起 30 天内支付结算总额的 95 %,剩余 5 %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期满后无息支付,乙方负责保证正常施工,乙方最大供货能力可达 30 万元人民币,在最大供货能力内甲方可无需支付单价外的任何费用,超过 30 万元甲方应及时拨付账款。如因业主(贵阳铁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价款拨付延迟,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付清货款,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延迟付款并且不追究任何责任。
2、质量要求:质量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及我方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