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山咀至下庄旅游公路工程(一期)施工(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和交通发展中心 | 地区 | 山西忻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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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5 | 项目编号 | E14090000G3001145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07 | 开标时间 | 2024-11-07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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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山咀至下庄旅游公路工程(一期)施工(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1145001)
一、招标条件
本五台山山咀至下庄旅游公路工程(一期)施工(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1145001 ),已由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景区财政解决,招标人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和交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项目位于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台怀镇,本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全线新建桥涵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本次招标项目一期路线长 2.56km,一期路线起点位于交通警察大队东侧与砂石线K50+200 处相交,路线沿现有乡村公路布线,终点位于旅游和交通发展中心东北侧与台豆线 K2+450 处相交形成小环线,路线长2.56k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五台山山咀至下庄旅游公路工程(一期)施工:
本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基土石方、排水防护、路面、桥涵、交叉、安全设施及其他工程的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五台山山咀至下庄旅游公路工程(一期)施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③财务要求:2023年度内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④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⑤项目经理最低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必须持有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⑥项目总工最低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必须持有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3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五台山山咀至下庄旅游公路工程(一期)施工:
获取时间: 2024-10-16 00:00 -- 2024-10-23 00:00
获取方法: 请通过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登录,获取地址为:(http://124.163.201.129:8090/gb-web/#/logi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001五台山山咀至下庄旅游公路工程(一期)施工:
递交截止时间: 2024-11-07 09:30:00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在忻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163.201.129:8090/gb-web/#/login)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须自行解密验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提前检测好电脑环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五台山山咀至下庄旅游公路工程(一期)施工:
开标时间: 2024-11-07 09: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1.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山西省 · 忻州市 )(http://ggzyjy.sxxz.gov.cn/)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陈先生,宿女士
电 话: 13753058118、0351-6282600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和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2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
9.3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栏目。
9.4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忻州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忻州市杏林街3号。
电子邮件:0350-3169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