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国资控股新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单位 | 厦门市同安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厦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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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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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同安国资控股新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 | 招标标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第3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条款号2.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编列内容:“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招标人发布的发包价一致。”修改为: “本工程发包价:是指招标人依据招标控制价在合理造价区间内确定的发包价,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总价应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发包价告知单”上的发包价一致。 1、本招标项目的发包价按招标控制价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计算公式:发包价=招标控制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招标控制价中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1.1不可竞争项目包括:a、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金额填写。b、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有关规定计取; 1.2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项目。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 二、本工程原发布的施工图纸有部分修改,修改后的施工图纸请各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附件管理”中下载。 三、本工程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作废,以本次发布的编制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请各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附件管理”中下载。 | ||||
招标人: 厦门市同安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10月14日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同安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