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埃孚电子厂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工程(11号路、12号路、13号路、15号路)检验检测-采埃孚电子厂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工程(11号路、12号路、13号路、15号路)_采埃孚电子厂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工程(11号路、12号路、13号路、15号路)检验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区 | 广东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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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5 | 项目编号 | 2408-440114-18-01-680596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12 | 开标时间 | 2024-11-12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海绵城市设计等 |
采埃孚电子厂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工程(11号路、12号路、13号路、15号路)检验检测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08-440114-18-01-680596 | ||
投资项目名称 | 采埃孚电子厂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工程(11号路、12号路、13号路、15号路) | ||
招标项目名称 | 采埃孚电子厂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工程(11号路、12号路、13号路、15号路)检验检测 | ||
标段(包)名称 | 采埃孚电子厂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工程(11号路、12号路、13号路、15号路)检验检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项目西临广花一级公路、东对凤凰南路、北面雅瑶新村、南向东莞村。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共包含四条市政道路,道路均为南北走向,道路总长为2.092km,其中11号路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双向两车道,路线长度223米;滨河东路(12号路)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双向两车道,路线长度818米;13号路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双向两车道,路线长度647米;曙光路(15号路)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40km/h,双向六车道,路线长度404米;本项目给水管径DN300-DN600,排水管径DN500-DN12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及管线综合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和海绵城市设计等。(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1)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材料检测(包含简易土工试验、沥青试验等)、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路基路面施工(交竣工)质量检测、室内土工试验、市政道路排水工程检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检测项目。 (2)第三方监测服务主要包括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基坑监测等主要内容,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监测项目服务。 (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①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等;②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等,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③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4)投标人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招标人批准后,由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投标人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需满足相应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和监测方案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服务周期从中标人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全过程。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44.907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号)文规定,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②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等;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边坡监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等)。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招标主要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所涉及的CMA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在职员工(提供职称证和投标截止日近一个月(指2024年9月)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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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不设置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天贵北路101号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郭工 | 联系电话 | 020-85954453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36992829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20-85954453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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