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南车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
招标单位 | 泰和县水利局 | 地区 | 江西吉安 |
---|---|---|---|
发布时间 | 2024-10-1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1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公路 |
相关产品 |
泰和县南车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泰和县南车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已由吉水利农水字[202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和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和县财政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招标单位:泰和县水利局
1.2、工程名称:泰和县南车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
1.3、工程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桥头镇、禾市镇、螺溪镇、南溪乡、石山乡、苏溪镇、马市镇、澄江镇等乡镇。
1.4、工程总造价:11184.692584万元。
1.5、资金来源: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二、标段划分:
1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3.1、总干渠完建:桩号:22+000~29+300开挖整治,15+127~29+300段过水断面C20砼衬砌;2、一干渠完建:桩号:0+000~11+876段整治及C20衬砌;12+600~13+250段新建箱涵。
3.3、建筑物:新增过水箱涵4座,分水涵38座,改造泄洪闸10座,新增机耕桥8座,新增穿渠道涵管2座,本期建筑物共62座。
3.4、险工险段处理:总干渠665m,一干渠1825m。
3.5、用水量测、管理设施及灌区信息化
3.6、渠顶防汛公路提升工程:总干渠25km、一干渠12km。
四、对投标企业及建造师的资质要求:
4.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4.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由于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拟投入的建造师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是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4.7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包括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时间(以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准)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属于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4.8投标人须提供的“三大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需网上下载截图)原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社保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4.9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22】24号),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六、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12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7.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八、有关说明:
8.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
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4)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5)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8.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8.5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8.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泰和县水利局进行监督。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和县水利局
联系人:谢科长
电话:139796549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德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文化大道绿地中央公园69栋写字楼2406
联系人:肖武、章嘉骏、徐婀娜
电话:13330060352
监督单位:泰和县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康主任0796-8638405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和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和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