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分公司及西城分公司2024-2026年度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1)(第三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 |
---|---|---|---|
中标单位 | 河南志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八骏祥集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50000120240912025010101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10-12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高新区分公司及西城分公司2024-2026年度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1)(第三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10月12日至 2024年10月14日)
项目标段名称 |
高新区分公司及西城分公司2024-2026年度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1)(第三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100 |
||||||
项目编码 |
50000120240912025010101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65632135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88731235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取费比例)(%) |
合同期限(工期) |
工程质量 |
拟任项目经理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河南志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80.70 |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备注:合同有效期内可承接并实施招标人派发的项目,超出合同有效期,招标人不再派发项目,同时未完工的工程需继续实施至完工验收合格、完工结算并按约完整履行相应的缺陷责任、质保义务等所有合同义务)。缺陷责任期为2年(每个项目分别单独计算,以单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 |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和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且一次性完工验收合格。若不同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 |
李欣雅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豫1412018201902553 |
||
第二名 |
重庆八骏祥集实业有限公司 |
80.90 |
李雄思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2502006200801145 |
||||
第三名 |
重庆市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1.00 |
佟越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2502010201003132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志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上蔡县县城供水巩固提升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八骏祥集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2020-2022年度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外包(项目二:北片区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市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巫山县早阳新城组团引水工程(巫山县生态搬迁安置区人畜饮水工程)二标段(管网部分)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投标人亮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提供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第2款业绩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 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023- 65632135)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