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土建8标商品砼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武汉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地区 | 湖北武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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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2 | 项目编号 | CR122-WH-2024-WZ0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04 | 开标时间 | 2024-11-04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 |
相关产品 | 商品混凝土、混 |
招标编号:CR122-WH-2024-WZ02
(单位名称):
欢迎你单位参加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土建8标项目商品砼的招标,请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新建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土建8标项目,业主武汉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商品砼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合同金额:12.7904亿元,合同工期 42个月。主要工程内容:本施工段为2站4区间;黄海路站、复兴村站、太平洋站-双墩站区间、双墩站-黄海路站区间、黄海路站-复兴村站区间、复兴村站-汉口火车站区间,线路正线里程长约6.317km。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包件划分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品混凝土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预拌商品砼资质的生产企业;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设备能满足工程需要,年设计生产能力达60万立方以上,运输设备能满足及时供货的要求,且设备先进、完好,具有扬程水平距离达到800米,垂直距离达到100米的砼输送泵,且保证单次单泵每天供应1000方;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并且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承诺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承诺书原件;应提供2018年11月份以后银行存款余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资金证明原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20年-2023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不少于三份;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2020年至2023年具有向建设项目成功供货的业绩不少于3个,且每个合同的供货量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含正在实施的合同(提供商品砼供货合同和结算报告,正在实施的仅提供供货合同);须提供2023年度供货量不少于20万方的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同时,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厂需在项目业主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划定的,武汉市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合格的材料准入名单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om/)注册登记,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18时00分。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注册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凭证上传工作。凭证上传完成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在铁建云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此次招标投标人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须申请和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4日上午10时00分。
5.3线上递交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6.开标
6.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4日10时00分。按照铁建云采平台开标流程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需在开标前10-30分钟进入开标大厅,开标后须在1小时内进行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8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常码小路中铁十二局项目部
联系人:杨旭斌
电 话:18100345467
电子邮箱:598746700@qq.com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1:招标包件划分一览表
招标包件划分一览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时间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招标人 |
SH-01 | 商品混凝土 | C20-C50 | m³ | 52890 | 500元/包件 | 20000元/包件 | 2024年10月至工期结束 | 包装完好、指定工地交货 |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土建8标项目经理部 |
物资需求一览表
招标编号:CR122-WH-2024-WZ01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1 | SH01 | 商品混凝土 | C10 | m³ | 150 | 太双竖井 双黄区间 复兴村站 |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土建8标项目经理部 | 包装完好 | 罐车运至工地指定地点 | 按需求计划 |
C15 | 200 | |||||||||
C20 | 5900 | |||||||||
C25 | m³ | 600 | ||||||||
C30 | m³ | 4200 | ||||||||
C35 | m³ | 40990 | ||||||||
C40 | m³ | 150 | ||||||||
C50 | 350 | |||||||||
抗折4.5 | m³ | 350 |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土建8标项目经理部物资招标
投标报名表
招标编号:CR122-WH-2024-WZ02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邮寄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说明:此表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按物资品种分别填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招标计划批准文件名称及编号 | CGJH21090350 (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采购计划编号) |
1.1.2 | 招标编号 | CR122-WH-2024-WZ02 |
1.1.3 | 招标人 | 招标人名称: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土建8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常码小路 联系人:杨旭斌 电话:18100345467 |
1.1.4 | 建设项目名称 |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土建8标项目工程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业主方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3 | 招标内容 | 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备注:用于商品混凝土所需的水泥品牌必须是业主指定7家水泥生产厂家范围之内。 |
1.4.1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 (1)营业范围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2)许可和认证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4)财务能力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7)履约信用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8)其他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9)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交通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工程相关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②投标物资被交通部禁止或暂停在地铁项目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④在建设单位、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 |
1.4.3 | 投标预备会 | þ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4.4 | 偏离 | þ不允许 □允许:/ |
2.1.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 20日北京时间下午18:00时 |
2.2.1 | 招标人澄清 |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 20 日北京时间下午20:00时。 文件发送方式: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
2.2.2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 20日北京时间下午18:00时 |
2.2.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 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 |
2.2.4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2024年10月20 日北京时间下午20:00时 |
2.2.5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2024年10月 20日北京时间下午20:00时 |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修改、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等。 |
3.2.1 | 报价折扣 | 不接受 |
3.2.1 | 最高投标限价 | þ无 □有:。 |
3.3 | 投标有效期 | 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起120日 |
3.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元/包件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2024 年11月3 日15时)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土建8标项目部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12000709203 注: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件,需一包一汇,并注明包件号,不允许合并汇款。 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复印件必须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不得以活页形式夹入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
3.5.1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1年至今,期间注册成立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 |
3.5.2 | 近年完成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型物资除外)的年份要求 | 2021年至今,连续任意三年,(中标通知书或者供货合同签订时间必须在此范围内),期间注册成立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 |
3.5.3 |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的年份要求 | 诉讼、仲裁:2021年1月至今 行贿犯罪记录: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
3.5.4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3.6.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其他内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否则将被认为投标文件无效。 |
3.6.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不适用 |
3.6.3 |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 1份 |
3.6.4 | 装订要求 | 不适用 |
4.1 | 封套上写明 | 招不适用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 2024年11月4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0:00时 |
4.2.2 | 电子招标文件解密要求 | (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1月4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2)各投标人在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þ否 □是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 线上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 |
5.1.2 | 开标程序 | (1)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3)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4)开标结束。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采用剔除明显高于市场价和明显低于成本价后的剩余有效报价的合理价,剩余入围报价与此合理价最接近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
7.1.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þ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
7.2.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电子邮件发送中标通知书及中标结果通知书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3%。 |
8.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8.1.1 |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 |
8.1.2 | 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价和投标总价取整。 | |
8.1.3 | 不平衡报价限制 鉴于在历次招标中,投标人利用不平衡报价,降低总价,而在合同履行时,往往不能按照投标文件履约、给招标人造成停工待料损失等情况,本次招标对不平衡报价的认定及处理作以下规定: 在混凝土报价中,出现报价低于产品正常范围,将被认定为不平衡报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不平衡报价给予废标。 | |
8.1.4 | 投标人根据所投包件对应《物资需求一览表》,正确、完整填写对应包件的《投标报价表》和《物资描述表》。 | |
8.1.5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
8.1.6 | 评标结束后,向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未出现3.4.4款情况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未出现3.4.4款情况的被推荐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
9.1 | 其他 | |
9.1.1 | 混凝土 1.供应期 每月第一天到最后一天为一个供应期。 2.基准价 混凝土基准价:以开标之日前一个供应期内(2024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每月公布的武汉市混凝土价格行情中对应品种规格混凝土的信息价为基准价。(武汉市城乡建设局信息网:http://cjw.wuhan.gov.cn/)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公布的个别价格数据明显失真时,合同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 4.出厂单价 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浮相应百分比作为当月该品种规格混凝土的当月结算单价,结算单价=基准价*(1-下浮率) 5.第一次物资送外检费用以及每次抽检不合格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