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西咸崇文佳苑安置房项目经理部物资(叠合板)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西咸崇文佳苑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 地区 | 陕西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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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1 | 项目编号 | CRUCG1-XXCWJY-008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1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 |
相关产品 | 叠合板 |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西咸崇文佳苑安置房项目经理部物资(叠合板)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1-XXCWJY-008
本招标项目 西咸崇文佳苑安置房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西咸崇文佳苑安置房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 叠合板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1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为131241.52平方米,包含8栋住宅和3栋商业配套以及两层地下车库(局部一层)。其中住宅高度最大为79.65m(26层),公建配套为2至3层多层建筑。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每日 8:00 至 18:00 (北京时间,下同),在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上传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需提前在铁建云采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1 递交时间: 2024 年 10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
7.2 递交地点: 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录该平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CA加密上传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6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 10 月 19 日15时00分至17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非平台系统原因),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招标公告在 铁建云采(https://epur.crccep.com/) 公开发布。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西咸崇文佳苑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以南、崇文新街以北、正阳大道以西
联系人:李康
电 话:15593980191
监督电话:0351-2654052
2024 年 10 月 9日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 | 叠合板 | 定制 C30强度 | m3 | 3604 |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西咸崇文佳苑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 陕西省西安市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以南、崇文新街以北、正阳大道以西(西咸崇文佳苑安置房项目部) | |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 1000万 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 物资种类 | ||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领取,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法人委托人 | |||
年 月 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