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饭店多功能厅建设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西藏那曲喀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西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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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1 | 项目编号 | S1407003401011199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0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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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饭店多功能厅建设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119900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那曲饭店多功能厅建设项目(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西藏那曲喀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为西藏亘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那曲饭店多功能厅建设项目(EPC)。
2.2建设地点:那曲市色尼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那曲饭店多功能楼及附属配套,总面积约为4900㎡左右。具体规模以最终设计图纸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那曲饭店多功能厅建设项目(EPC),包括设计、施工安装、采购、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1那曲饭店多功能厅建设项目(EPC)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第三方设计审查除外);
2.5.2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5.3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那曲饭店多功能厅建设项目(EPC)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施工;
2.5.4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6 质量要求:
2.6.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合同总工期420 日历天;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3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施工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以来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或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责任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业绩。注:所有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5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财务状况良好(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6投标人须根据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备案,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11日00:00至2024年10月16日23:59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1 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使用企业 CA 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因未解密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3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 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7.4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复印件至那曲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5投标人需满足藏建市管【2021】157 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要求。
7.6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7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8执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22〕24号)。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那曲喀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西藏那曲市色尼区浙江中路23号
联 系 人: 赤列格桑
电 话: 18989060199
招标代理:西藏亘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西藏拉萨市两岛街道太阳岛圣马广场A区二楼8-1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770635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