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城高端电子信息制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更正公告
招标单位 | 惠州仲恺智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广东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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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 |
相关产品 |
各潜在投标人:
智城高端电子信息制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于2024年10月09日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条款名称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
(3)其他扣留方式:本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定案完成后,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十五天内无息付清。否则,依据《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义务后,根据质量缺陷的责任承担情况确定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数额。 |
(3)其他扣留方式:本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定案完成后,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十五天内无息付清。否则,依据《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义务后,根据质量缺陷的责任承担情况确定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数额。 |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工程款结算及拨付方式 |
7.9.3本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定案完成后,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十五天内无息付清。否则,依据《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义务后,根据质量缺陷的责任承担情况确定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数额。 |
7.9.3本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定案完成后,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十五天内无息付清。否则,依据《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义务后,根据质量缺陷的责任承担情况确定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数额。 |
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惠州仲恺智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惠州市瑞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