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宝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及附属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安徽省宝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安徽宣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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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鳌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XCS-GC-GK-2024532 |
中标金额 | 2267.934866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10-1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招标人 |
名称:安徽省宝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周王镇宝丰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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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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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宝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及附属工程 |
项目编号 |
XCS-GC-GK-2024532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鳌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星隆国际广场 22#8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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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22679348.6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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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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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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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8.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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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张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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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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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234162053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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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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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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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皖江现代禽业科技城项目一期工程,宣州绿色智造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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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宣城高新区立讯精密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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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皖江现代禽业科技城项目一期工程(公共服务中心)+“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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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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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双塔路市政集团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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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22643406.0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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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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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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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8.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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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毛庆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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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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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134200620070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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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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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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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年产 4 万吨工业铝合金型材新建项目 EPC,精方药业制剂(经典名方)、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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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福元药业有限公司外用制剂车间、消防水池及泵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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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北京师范大学宣城学校建设项目E-5#楼+“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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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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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梅林大道 59 号黄山未来科技城 2号研发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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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22720938.5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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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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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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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8.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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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胡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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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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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234222207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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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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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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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屯溪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08 地块改扩建一期工程项目,祁门县金东新材料科技服务中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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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黄山市泓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000t 氨基硅油乳液、7000t 油剂、6000t 硅橡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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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安徽智?k轩门窗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70 万平方米智能门窗系统项目+“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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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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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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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鑫景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项目经理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广建建设有限公司因项目经理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滁州市会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中暂列金额计取了税金,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4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杨先生(招标人)、倪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956571911(招标人)、18356505584(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3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