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汕头市潮南区陈店大溪及其支流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单位 |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广东汕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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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0 | 项目编号 | 2406-440514-04-01-733958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31 | 开标时间 | 2024-10-31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房建 |
相关产品 | 工程勘察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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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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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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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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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大溪及其支流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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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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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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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 |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陈店大溪及其支流美南溪北溪、上北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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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控源截污工程:开展暗渠升井清淤工程,并进行溯源排查(含暗渠缺陷、污水排口情况及溯源调查)及清污分流改造,完善农村雨污分流完善建设,已建设污水管的路段开展错混接整改,总计建设污水收集管10.95km,管径为DN300-DN500,并对陈店大溪上游挂管破损处进行整改,增设清掏井。 2、内源治理工程:对陈店大溪上游及支流进行清淤清障,总计清淤量为2850m3。 3、补水工程:对陈店大溪及美南溪北溪现状上游补水渠道进行清淤,理顺河道坡道,并建设补水管,总计清淤量为1500m3,建设补水管650m,管径为DN1000,并对沿线部分破损堤岸进行修复,总计1050m。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386.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892.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913.12万元(勘察费:129.17万元,工程设计费:184.78万元),工程预备费为580.5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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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满足整个设计阶段勘察要求,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勘察审批等相关工作);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施工配合服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审批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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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勘察工期: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 15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成果文件,20天内提交正式勘察成果文件,服务期限直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为止; (2)设计工期:设计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 25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审定后 15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修订应在接到施工图审查意见 5 天内完成。施工招标及施工现场配合应满足业主施工期间需要,服务期限直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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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3139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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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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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且须以具备设计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3)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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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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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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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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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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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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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17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10时00分 |
提疑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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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 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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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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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玉峡南路区党政办公用房附楼1幢二楼)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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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人民政府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广汕公路旁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447501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广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处(78号)西北侧综合楼二栋205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方工 |
联系电话 |
0754-82770221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7909156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7797484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7797414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一、立项批文文号:汕潮南发改〔2024〕42号 二、资格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板块操作手册v2.4(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玉峡南路区党政办公用房附楼1幢二楼)参加开标会,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由投标人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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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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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