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渔岙渔港避风锚地项目洞头沿海渔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渔岙渔港避风锚地项目(渔用码头工程)
招标单位 |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 地区 | 浙江温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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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民航/水运,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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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沿海渔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渔岙渔港避风锚地项目(渔用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头沿海渔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渔岙渔港避风锚地项目(渔用码头工程)已由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固〔2024〕46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洞头区渔岙中心渔港内南侧岸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系缆设施长 450m 布置 36 个 60HP 渔船泊位,灯塔1座,引桥 97.5m,宽度8米,前沿疏浚及相应水、电、监控等配套设施。
项目总概算为 8321.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04.63万元。
计划工期:14个月。
招标范围:洞头沿海渔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渔岙渔港避风锚地项目(渔用码头工程)施工,包括系缆设施、灯塔、引桥、前沿疏浚、水、电、监控等配套设施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同时满足3.1款投标资质要求且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个。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的信用等级,AA级企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凭CA锁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相关资料,(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锁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A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锁证书办理流程》。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网址:
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035/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3 本次招标采用“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投、开、评标工具;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577-8892689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余同)见时间安排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工程建设”,登录系统进行上传。
5.2 逾期上传的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035/index.html)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洞头区北岙街道通港路2号 地址:洞头区新城区城南大道91弄14号
邮政编码:325000 邮政编码:325000
联 系 人:郭 工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15088572123 电 话:0577-63366989
日 期: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