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 地区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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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0 | 项目编号 | A1500002024091203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04 | 开标时间 | 2024-11-04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民航/水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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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建设项目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1500002024091203001
一、招标条件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卫规信字〔2024〕1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治区财政性资金。使用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包含设计与施工项目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高速南侧,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西侧,什兰岱地铁站北侧,丽景花卉批发市场东侧。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9141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37225㎡,地下建筑面积为54191㎡。
4.项目总投资额:2669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估算价:400万元。
5.招标范围
(1)按照批复文件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确定造价控制目标;
(2)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进度计划,审核里程碑节点和支付分解表,编制用款计划;
(3)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4)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报表进行审核,并出具当月(期)付款资料;
(5)发承包双方提出造价争议及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服务并出具成果文件;
(6)负责审核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并出具审核成果文件,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自治区代建中心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7)负责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过程结算,并提供相应成果文件;
(8)负责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出具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配合相关部门(财政、发改、审计部门等)的审核工作;
(9)负责工程实施阶段材料、设备的询价认价工作,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
(10)负责与本建设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的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并提供相应成果文件;
(11)根据自治区代建中心造价咨询服务需要委托的其他工作事宜。
6.计划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规定和委托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2.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下载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1日00:00至2024年10月15日23:59。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10时0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9层(投标人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1.发布媒介: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2.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5日。
八、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471-6681761
九、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十、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20号
联 系 人:姚志强
联系电话:0471-6575710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9号建设大厦12层1221室
联 系 人:杨博、王佳、陈婷、赵诣
联系电话:0471-6512637/6525479
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张旭东、张晓艳、李春亮、赵永波、范晓晨
联系电话:0471-6235889/6235886
传 真:0471-6235886
电子邮箱:nmgxz04@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