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河北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区 | 河北保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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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0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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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定行审项招标许【2024】0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州市开发区建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定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定州市北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正阳园区和李亲顾镇留宿工业园区。
项目概况:自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铺设供气管线至北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正阳园区和李亲顾镇留宿工业园区,管道全长 45km;铺设双天园区雨污水,供水等综合管网 1.8km;铺设北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供水管线约 17.68km,中水管线约 14.8km,建设蓄水池和泵房,配置水表井及水表。
最高投标限价:勘察:153.2万元;设计:488.58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勘察:3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勘察;二标段:设计;(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2.2招标范围:勘察: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含勘探、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以及后期服务)。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送审配合服务、设计变更修改,相关报建以及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阶段的设计配合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勘察:(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设计:(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资质。
??3.1.2财务要求:需出具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注册公司的可出示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勘察:拟派勘察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5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预留采购份额的40%面向小微企业,如大中型企业投标的应当出具《向小微企业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中小微企业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0 09:00至2024-10-15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5 09: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一是“盲抽”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二是“盲评”,即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明标部分、暗标部分应分开制作。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未按暗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2.依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该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在完成“交易响应方”注册后,如有需要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及咨询电话:网上办理:详见此链接www.hebca.com/ggzydz.html;咨询电话:400707335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进行注册及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郝媛媛,联系电话:0311-68025343、13733371508,电子邮箱: dzjsjszb@sina.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2332978
电子邮箱:dzs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定州经济开发区银河大道19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2号楼1701室 |
邮编: |
073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刘光辉 |
联系人: | 郝媛媛 |
电话: |
13315287299 |
电话: | 13733371508 |
传真: |
0312-2358212 |
传真: | 0311-68025343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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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dzjsjszb@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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