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2024年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工程
招标单位 | 绥化市北林区通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地区 | 黑龙江绥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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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08 | 项目编号 | JT1201G240927001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9 | 开标时间 | 2024-10-29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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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1201G240927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北林区2024年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 “本项目) 已由绥化市北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2023】165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化市北林区通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车购税及地方政府配套,出资比例约为中央车购税 25%、地方配套75% ,招标人为绥化市北林区通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各乡镇。
2.2 主要建设内容:提质改造农村公路43条160.3公里,建设标准为四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 路基宽度为5.5米,路面宽度为4.5米。改造农村公路危桥2座41延长米。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体工程量以清单为准)
2.3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11608122.00元
2.4 计划工期:2024 年11月15日至 2025年10月31日,共计 350 日历天。备注: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公路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 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2)参与本项目投标施工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主要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经理招标活动前六个月(2024年04月至2024年09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施工专业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总工招标活动前六个月(2024年04月至2024年09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2021-2023)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
(注: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企业按成立之日起至今计算且符合上述要求。)
(5)业绩要求:
①近五年(2019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100公里的四级(含四级)及以上公路改建或新建工程;且已交工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②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③提供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信息完整(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的网页截图,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其投标将被否决;
④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包含养护)。
(6)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 为。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 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4)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 作,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 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6)公路资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未被认定为D级。
3.3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包含不同公司的高管互为董事的情况)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 户注 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下 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2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20时00分(北京 时间,下同)。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 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开标地点: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 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按照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 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4 年10月29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 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 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 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
5.5 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化市北林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13359913331
招 标 人:绥化市北林区通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1331455266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山街12-6S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8482435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