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华产业园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00112-51-03-09847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新华传媒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新华传媒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新华产业园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
招标单位 | 重庆新华传媒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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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3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相关产品 | 电梯采购及安装、客货梯、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电梯安装含修理 |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出口加工区六路。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电梯共46台(包括客货梯等)。具体规格及功能配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1142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供货、达到“第五章供货要求”的所有要求、运输(含包装)、装卸(含二次或多次装卸)、转运、现场保管、仓储、保险、现场安装调试、二次装饰配合、试运行、验收合格、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办理设备安装相关手续、直至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并取得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等(必须符合最新执行的国家规定的相关电梯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2.5 交货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出口加工区六路。
2.6 交货期:120日历天。该期限包括电梯生产供货、安装调试完成直至验收合格(含取证)并交付使用,实际排产、交付、安装、调试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决定分批次生产和安装,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及费用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2.7 质保期:取得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电梯运行许可证》次日起且不低于24个月。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以下①、②任意一项:
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证书产品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内容电梯,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
许可子项目 |
许可参数 |
备注 |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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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以下①、②任意一项:
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 、改造 、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
许可子项目 |
许可参数 |
备注 |
电梯安装(含修理)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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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新华传媒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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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181号3楼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 |
联系人: |
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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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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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3846113 | 联系电话: | 13983603174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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