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小区道路、排水提质改造三期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地区 | 湖南长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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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3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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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既有小区道路、排水提质改造三期工程设计项目已由 中共湖南湘江新区工作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湘新发〔2024〕2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既有小区道路、排水提质改造三期工程设计项目
2.2 项目地点:湖南长沙湘江新区
2.3 建设规模:既有小区道路、排水提质改造三期工程涉及麓谷E家人小区、麓谷雅园、地华梅溪湖畔、雅阁国际、荷塘月色庄园、可可小城、远大麓园、金荣誉峰、麓景裕园、翡翠华庭、涉外国际公馆、金领公寓、建安像素汇共13个小区,总投资约6000万元。
2.4 投资估算:总投资约6000万元
2.5 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
2.6 招标范围: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完成满足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该13个小区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相应阶段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套设计咨询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审查、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配合及咨询工作等)。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13个小区存在路面破损及有白改黑需求的小区道路、存在排水功能隐患及未实施雨污分流的小区管网等进行设计。其中,小区管网的最大管径为D800,最小管径为D50。小区道路为小区内部通行道路。具体内容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可依据甲方要求作适当调整。
2.7 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120日 ,其中:
√方案设计:5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方案审批)。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含初步设计审批)。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后40日历天内完成(含施工图审批)。
√后续服务:后续配套设计咨询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审查、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配合及咨询工作等)。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中一项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 年。
3.2.3 信誉要求:/。
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2024-9-30前)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投资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市政排水或排水管网或市政道路)。
(1)考核期限: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1095 天内为有效。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
(3)工程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4)以上资料均不能明确区分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
(5)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 其他要求:(1)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2)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若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及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 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9-30 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http://fwpt.csggzy.cn/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0-24 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bidding.fgw.hunan.gov.cn/ )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以及结果公告均按此要求增加;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0731-88799638。
9. 其他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 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 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CA 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 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 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 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注: 本项 目投标过程中, 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 89938899 按 2 转 1 或 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军民融合产业园1栋B座5楼
邮 编:410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1-88992659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858号
邮 编:410000
项目负责人:王慧琳
电 话: 15200944001
传 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