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路积水点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石家庄市二环路管护中心 | 地区 | 河北石家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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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3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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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环路积水点改造工程设计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2023〕2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二环路管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二环路管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设计内容是石家庄市三环路35处汛期积水点位改造,其中积水断交点位有 8 处,重点改造点位1处,积水未断交段3处,轻度积水点位23处。 主要内容为更换和新建管道、更换雨水泵、新建雨水泵站、新建闸门、新建收水设施、修建调蓄池、道路恢复等。石家庄三环路是一条城市快速路,新建雨水泵站中包含南三环左幅西良政屏障处新建两座预制提升泵站,蒸发池系统一新建泵站规模 3m3/s(25.92万立方米/日),蒸发池系统二新建预制泵站规模是 2m3/s(17.28万立方米/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三环路。设计服务期限:(1)提供全部基础资料后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3)施工期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施工结束。后续服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及招标时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以及后续服务等。负责成果文件汇总、报批和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30 09:00:00 至 2024-10-21 09:29:59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及时查看本项目有无澄清、补遗和修改,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或修改等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21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4层,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参加开标会,无须抵达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其他公示内容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sjzzbzxjd@163.com
十一、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三环路积水点改造工程设计 | 0 | 无 |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二环路管护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市东三环路五女南桥北行200米路西 |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00 |
联系人: 王向荣 | 联系人: 冯博 |
电话: 0311-68020287 | 电话: 0311-69052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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