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北环公共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单位 | 泊头市交通运输局 | 地区 | 河北沧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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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3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8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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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北环公共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北环公共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发改审批〔202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5841平方米,新建一座框架结构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1491.7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31.37m2,地下建筑面积为460.35m2。新建一座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29.91m2,同时配套室外管网、绿化、电气、停车位、场地硬化等工程;安装充电桩、车棚及变压器等工程。
2.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以下二个标段:
一标段:新建一座框架结构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1491.7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31.37m2,地下建筑面积为460.35m2。新建一座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29.91m2,同时配套室外管网、绿化、电气、停车位、场地硬化等工程。
二标段:安装充电桩、车棚及变压器等工程
3.建设地点:泊头市北环路以北,规划道以西。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二年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新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
3.5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非小微企业投标无效。
二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
3.5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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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09:00至2024-10-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7.2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使用范围: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区间一:概(估)算<30万的收费金额300元,区间二:30万≤概(估)算<100万的收费金额600元,区间三:100万≤概(估)算<500万的收费金额900元,区间四:500万≤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1000元,区间五: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2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 7.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规定以中标额为基数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费主体为招标人。 7.4本项目监督部门:泊头市招投标办公室;地址:泊头市建设街;投诉电话:杨先生0317-8197883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lianzong8098157@163.com,0317-809815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泊头市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317-8197883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泊头市北环公共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泊头市北环公共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2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泊头市龙华街 | 地址: | 泊头市裕华西路(公证处南侧)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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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褚女士 |
电话: |
0317-8197605 |
电话: | 0317-809815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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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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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lianzong8098157@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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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泊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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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040802000930015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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