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沙社区李屋路商业街供电工程
招标单位 | 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 地区 | 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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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30 | 项目编号 | 2407-441900-04-01-335809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1 | 开标时间 | 2024-10-21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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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01日至 2024年11月21日
投资项目代码:2407-441900-04-01-335809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8625001001
招标编号:SSACAE12400955
投资项目名称:乌沙社区李屋路商业街供电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乌沙社区李屋路商业街供电工程
工程(标段)名称:乌沙社区李屋路商业街供电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长安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全部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投资金额:64559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乌沙社区李屋路商业街供电工程项目分为李屋路汽车充电站配电工程;李屋路、环西路商业街主电源工程;SCB11-2500kVA变配电工程。其中新敷设电缆总长约130米,新建低压开关柜7台及相关电力设施等,工程投资约为646万元
招标内容:乌沙社区李屋路商业街供电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土建工程(含拆除工程、混凝土工程等);(2)安装工程(含低压开关柜等);(3)电力工程(含电缆敷设、电缆井安装、电缆头制作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6167773.37元
保证金金额:12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或以上(必须在有效期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无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3.2.4项的要求;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 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机电工程专业。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0月01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10)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长安
工期(交货期):135日历天
招标人: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李屋环西路1号
招标人联系人:李桂枝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8554413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李屋环西路1号,电话:0769-85544130
;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立新新源南路21号2栋315室,电话:0769-22859639; 监督部门: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提出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立新社区东四路188号东侨智谷产业园区2栋楼三层写字楼2-313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罗正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859639
监督部门: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