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南通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
招标单位 | 江苏农垦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南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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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3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18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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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南通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4年江苏省南通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苏自然资函[2024]651号 苏垦集发[2024]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农垦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江苏省南通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进行 公开 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南通农场境内;
2.1.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332.9465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
2.2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甲方认可的国家、省现行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定和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并经江苏农垦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及集团公司验收合格;
2.4.1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如下:
标段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元) |
1 | 2024年江苏省南通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 | 工程内容包括不限于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施工图与工程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 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 9489234.31 |
2 | 2024年江苏省南通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 | 工程内容包括不限于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施工图与工程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 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 4348210.36 |
2.4.2开标说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上述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评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依次评审确定每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被确定为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加二标段评审及基准价计算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若因第一标段有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与二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名重复的,则按标段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与其注册专业相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注:①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 号)文件要求执行。②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2016] 214 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③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 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 年6月-2024 年8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虛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五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 未被“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根据《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等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中标人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四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1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农垦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江苏京隅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科技创新综合体B5幢15层 | 地 址: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鼓楼创新广场E座607室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王工 |
电 话: | 13851805702 | 电 话: | 15371685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