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煤公司顺和煤矿米石、石子采购公告
招标单位 |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矿井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顺和煤矿 | 地区 | 河南商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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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3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 |
相关产品 | 米石、石子 |
顺和煤矿米石、石子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矿井“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顺和煤矿”(以下简称“顺和煤矿”),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米石 |
0.5cm-1cm |
立方米 |
3500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2 |
石子 |
1cm-3cm |
立方米 |
150 |
1、本次采购所签订年度代储代销协议。
2、物料清单中的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若中标,签订单价协议,以实际使用数量为结算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名时请上传营业执照等。
2、本次询比价采购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凡初次参加电子询比价采购的供应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上完成网上注册并来现场资质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
3、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2) 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含被列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或永煤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并在禁入期内的;本标段报价后IP地址一致有围标嫌疑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10)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5、其它要求
(1)运输要求:货到河南省永城市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顺和煤矿。
(2)供应商要求:具体要求请查阅询比价采购公告。
(3)付款方式: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送货到使用单位的交货价,含运费、装卸费及保险费等一切费用,货物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产品使用人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负担。总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同时应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接受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6个月以内)的承兑汇票,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
(4)技术要求:所供产品必须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免费退换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5)到货时间: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1天内到货;因供货不及时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6)质保: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货物质量给予保证,验收不合格拒收,所产生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7)合同签订:本次采购拟签订协议(详见公告第二大条第一小条),物料清单中的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按上年度数据统计,仅供报价参考),采购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需求计划经上级部门批复);每批次订货不得因数量少而拒绝或延期供货。
(8)合同内容:具体内容可参考附件,中标供应商对合同(协议)内容有异议的,请在中标结果公布后2日内联系采购人协商,否则,采购人视为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
(9)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必须对所有采购物资明细报价,不报价或只对部分物资报价,视为报价不合格,核价时,其报价不予考虑。所报价格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指定品牌(生产厂家)或报名时上传相关证件的,报价要与之相符。报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询价截止时间以前,可对报价进行修改或撤回,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询价截止时间以后,不允许对报价进行修改或撤回。
(10)税率:供应商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我矿不接收其他种类发票。因供应商误报、漏报税率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报名时间提醒:有意参加我矿本项目的单位,报名时间为自本项目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即本项目开标时间)前12小时止。其它时间报名的,我矿不保证能及时审核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影响自行承担。
(12)发票结算说明:因采购方财务要求合同、入库、发票信息一致,请供应商报价时仔细核对物料信息中拟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等信息,如影响发票开具请在对应备注栏中详细注明税务系统中信息,以免影响中标后开票结算工作。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发布询比价采购公告。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六、评标方式
(1)本次采购评标时采取有记名投票法,评审得票数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中标供应商自接到中标通知后,30日内不签订合同(含技术协议),采购方有权根据采购公告条款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况在三年内或永久禁止参加我矿范围内任何采购活动。
(3)供应商如对本次采购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以向采购方供应部门负责人(电话:0370-5193348)反映,也可直接向采购方纪检监察部门(0370-5193398)举报。
七、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评审得票数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中标单位依据采购单位通知签订合同 。
5、因中原云商报价为不含税单价,合同签订时,单价在十位以上物资合同单价自动去除小数点,单价在十位以下物资合同单价保留两位小数。
八、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招标会务费
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仅对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会务费。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缴纳招议标会务费,收取标准为:
中标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不收取中标会务费;中标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会务费100元;中标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会务费300元;中标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会务费500元;中标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会务费800元,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收取中标会务费1000元,特殊情况另议。
九、其他事项
1、报名单位上传报名资料时须按《中原云商报名资料提交模板》的格式上传,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屠祥峰 0370-5193471
联系地址:河南省永城市顺和镇顺和煤矿供应科
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顺和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