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宿迁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网监测工程施工项目2024-LWJC-SG1标段、2024-LWJC-SG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地区 | 江苏宿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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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29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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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宿迁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网监测工程施工项目2024-LWJC-SG1标段、2024-LWJC-SG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宿迁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网监测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路网〔2024〕1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全额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宿迁市
2.1.2建设规模:新建一类交调站点7个,迁移2个,在S324城区段新建临时车检器5个;新建视频监控点34个、更换像素低的摄像头36个;以及配套通信供电、防雷接地、土建工程和数据存储、视频上云、网络安全等基础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2024-LWJC-SG1标段约227.82万元,2024-LWJC-SG2标段约323.35万元。
2.1.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04日;试运行期/天;缺陷责任期2年。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设2个标段,即2024-LWJC-SG1标段、2024-LWJC-SG2标段。
2024-LWJC-SG1标段:新建一类交调站点7个,迁移2个,在S324城区段新建临时车检器5个及其配套通信供电、防雷接地、土建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具体路线、桩号及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024-LWJC-SG2标段:新建视频监控点34个、更换像素低的摄像头36个及其配套通信供电、防雷接地、土建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具体路线、桩号及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注: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评标委员会按照2024-LWJC-SG2标段、2024-LWJC-SG1标段的顺序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已在2024-LWJC-SG2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2024-LWJC-SG1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标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标结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公路路网监测建设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的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9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公路路网监测建设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无在岗承诺书”)。
项目经理的业绩认定方法: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的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上述“任职时间”、“合同工期”分别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填报的任职开始至任职结束时间和开工至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此判断任职时间是否超过合同工期1/2,若“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未显示“任职时间”或“合同工期”,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5)专职安全员: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项目经理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保险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2024年9月或2024年10月)。若拟投入人员为事业编制身份,则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材料,但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缴费证明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拟投入人员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书和返聘合同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3.6项目经理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7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分加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网上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标段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362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27-84355330
招标代理: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西路151号
联系人:黄皇、卢芬
电话:15851165295、15751551944
监督部门:
1、宿迁市数据局
投诉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2、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行业监督电话:0527-84355
10.其他
10.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10.2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0.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
10.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0.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投标人应进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如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