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和封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单位 | 五大连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 | 地区 | 黑龙江黑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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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29 | 项目编号 | SZ1101G24090300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2 | 开标时间 | 2024-10-22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房建 |
相关产品 | 项目管理、工程勘察测量、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监理、环境监测服务、专项咨询服务 |
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和封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1101G240903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和封场项目已由五大连池市发展和改革局(五发改字【2023】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五大连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债券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和封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五大连池市建设乡张凤林村西北。
2.3建设规模: 1.垃圾堆体整形和填埋区区域生物治理 (19万m?);
2.垃圾坝修缮 (100m长,混凝土连续墙 );
3.渗滤液和气体倒排 (渗滤液/气体倒排竖井142座 ,渗滤液倒排井16座 ,表面气体倒排管368根 );
4.地下水监测井(补建5座);
5.垃圾场封场(3.3万㎡);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保修等全过程工程服务咨询完成为止。(本服务期安排仅作为投标文件编制依据,实际服务期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1.项目管理2.工程勘察、测量 3.工程设计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5.工程监理6、环境监测服务7.专项咨询服务
2.6.1项目管理:申办与项目有关的各项审批和许可手续、项目顾问咨询服务、施工组织规划、技术管理、设计优化、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综合协调、验收管理、竣工验收、验收移交、维修保护、配合审计、手续办理、项目备案、配合接受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勘察、测量: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等所包含相关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安全评估:1、基准点监测2、水平位移3、竖向位移4、裂缝观测。测量:约 5000㎡地形图测量。勘察:1、布置钻孔约 20 个,孔深 5-12m。2、钻探、钻孔、取土、测试、土工、放孔测量、技术服务。并完成垃圾填埋场现场踏查、工程地质勘察等服务内容。同时出具垃圾填埋场坝体安全评估报告及垃圾填埋场场地调查报告。)。
2.6.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控制价审核、施工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计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5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的监理服务。
2.6.6环境监测服务:完成废气、地表水、噪声、土壤、地下水监测等服务内容,并出具相关专家评审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6.7专项咨询服务:(1)施工图审查:完成施工图审查全部内容。(2)水土保持方案相关咨询: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相关咨询等相关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3)初步设计评审:完成初步设计评审等相关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注:(上述专项咨询服务经招标人同意后,联合体牵头单位可根据经济能力、技术能力多方面因素择优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出具符合项目要求的报告。)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433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项目管理 |
42 |
2 |
工程勘察、测量 |
80 |
3 |
工程设计 |
78 |
4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21 |
5 |
工程监理 |
34 |
6 |
环境监测服务 |
157 |
7 |
专项咨询服务 |
21 |
最高限价 |
43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工程勘察、测量: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5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6环境监测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得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由项目管理单位承担。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4联合体内专业相同的联合体成员,以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资质确定为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3.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其他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注:本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以下任一与项目总负责人相关项目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专业负责人相互不可兼任。
3.3.1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3.2 工程勘察、测量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3 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行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行业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
3.3.4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3.5 工程监理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3.3.6环境监测服务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以上所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企业内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同时承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信誉要求:(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1)提供投标企业(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所有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后,近三年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2)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近三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所有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明。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注: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就上述信誉要求进行查询,如存在以上信誉问题或提供截图等信息存在与事实不符,将视为本项资格审查不合格。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财务要求:近三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9月29日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
7.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五大连池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6-6117789
招标人:五大连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
联系人: 宁先生
电话: 0456-631811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江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6-6100870
2024年09月29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