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太湖路西段改扩建工程(一期)设计咨询项目DTHL-SJZX01标段
招标单位 | 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 | 地区 | 江苏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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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2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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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太湖路西段改扩建工程(一期)设计咨询项目
DTHL-SJZX0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太湖路西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已由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项批【2024】50号(项目代码:2407-320506-89-01-218639)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东太湖路西段改扩建工程(一期)位于苏州市吴中区,整体呈东西走向,项目起于苏旺路终至东山大道段(含两处下穿),路线全长约3.455公里,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技术标准,断面采用双向六车道+公交专用道形式,设计速度为60km/h,工程建安费约78047.64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咨询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DTHL-SJZX01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及施工图设计(不含用于招标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品质工程专项设计等所有内容的设计咨询工作,负责人参加重大技术方案或重大变更会议等;全方位的独立咨询审查和安全性评价,提交书面咨询意见;以确保本项目设计文件达到项目建设目标。
2.3服务期限
设计咨询服务周期同DTHL-SJ01标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设计咨询工作需与勘察设计工作同步开展,须在勘察设计标段的中间汇报稿、报审稿、报批稿完成后的3日内完成相应阶段的咨询工作,保证咨询成果完成时间满足各阶段文件的报审报批时间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
(3)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②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已完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三个月指2024年06月~2024年08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4)信誉同时满足①②③④要求:
①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行业公布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设计类)评价中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
②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③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④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已在东太湖路西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DTHL-SJ01标段中标的单位,招标人将不再接受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5.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 1399 号农发大厦
联系人: 朱展
招标代理:苏州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8号中银惠龙大厦1幢1102B室
联 系 人:王建、董小花
电 话:15380516451、0512-85555117
E-mail:szfhgczx@126.com
监督部门: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计划科
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 1399 号
电话: 0512-65258816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9.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9.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8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预约截止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的四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屏)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应标段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9.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
9.5投标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9.6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9.7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9.8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9.9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9.10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4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