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LNG储气调峰站项目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9-2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和县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区 安徽马鞍山
中标单位 张家港中集圣达因低温装备有限公司苏州杜尔气体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2306-340523-04-05-810100
中标金额 571.8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9-27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水利,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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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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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铁男 0555-5335006
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和县LNG储气调峰站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E2-17-2024-0423

标段名称

和县LNG储气调峰站项目设备采购

标段编号

E2-17-2024-0423001-1

招标人

和县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项目统一代码

2306-340523-04-05-810100

最高限价

7000000.00

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陈铁男1303309868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4/09/26

9:00:00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货物交付使用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张家港中集圣达因低温装备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级

投标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使用

地址

张家港市金港街道南沙港西中路1号

投标价(元)/费率(%)

5718000.00

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认证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北门站-LNG气化合建站项目一期工程-工艺设备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苏州杜尔气体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固定式压力容器其他高压容器A2

投标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使用

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286号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启动区3号楼318室

投标价(元)/费率(%)

5868800.00

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认证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营山县应急储气设施和输配管网工程项目(一期)低温液体储罐、空温式汽化器、撬装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无锡欧洛普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固定式压力容器其他高压容器A2

投标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使用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钱桥景盛路26号

投标价(元)/费率(%)

5345000.00

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认证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福建恒动燃气有限公司低温储罐采购项目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铁男0551-65199554)。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汪泳,联系电话:0555-5335006。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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