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喜桂图发电有限公司2×66万千瓦煤电项目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喜桂图发电有限公司2×66万千瓦煤电项目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喜桂图发电有限公司 | 地区 | 内蒙古包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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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D1500001304d00125x01001 |
中标金额 | 91800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9-25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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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喜桂图发电有限公司2×66万千瓦煤电项目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D1500001304d00125x01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28日
一、评标情况
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喜桂图发电有限公司2×66万千瓦煤电项目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918000000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68000000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情况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授权代理人:魏志、王世永、董绪、安晓光。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授权代理人:尹朝强、胡亮、杨远、闫浩。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第1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投标人提供了1)山东华电龙口四期2X660MW项目第一台机组锅炉(含脱硝)设备,签订时间:2021年10月,投运时间:2023年12月;2)盘江新光2X660MW超超临界项目,签订时间:2021年03月,投运时间:2024年01月等有效业绩。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2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投标人提供了1)湖北能源襄阳 2X1000MW 高效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合同签订:2021年05月,投运时间:2023年07月14日2023年12月03 日。;2)赣浙国华信丰电厂新建工程2X660MW机组工程项目,合同签订:2019年11月投运时间:2022年03月24日,2022年06月22 日等有效业绩。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按照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标项目否决投标情形
无。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5号发展大厦C座,
投诉受理联系人:强华
投诉受理电话:13354713535
投诉受理邮箱:nmgnyjdlc@126.com,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15540866667
电子邮件:113180991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121191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