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登源河及农村路网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G233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华阳镇过村段综合整治)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9-2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绩溪县交通运输局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区 安徽宣城
中标单位 安徽中诚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泰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JXX-GC-GK-2024565
中标金额 846.797114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9-25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公路,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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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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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工 0563-8173108
胡工 0563-8161768
正文内容
招标人 名称:绩溪县交通运输局、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扬之南路119号、绩溪县华阳镇印潭路201号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
项目名称 绩溪县登源河及农村路网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G233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华阳镇过村段综合整治)
项目编号 JXX-GC-GK-2024565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中诚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690号尚泽时代广场A7幢办公楼2502室
投标报价:8467971.14元
工期(交货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87分
项目负责人:卢永康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82025571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岳西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黄尾至青云峡公路改造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岳西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黄尾至青云峡公路改造工程)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项目总工:赵玉婷 公路工程工程师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马鞍山泰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含山县昭关镇谭泉行政村鲍庄村 030 号
投标报价:8449504.99元
工期(交货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76分
项目负责人:李光瑞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212110372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S468桃朱路K0+000-K8+92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S468桃朱路K0+000-K8+92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项目总工:何剑  公路桥梁工程师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华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梅渡大桥西引道北侧锦绣星城3#楼3#写字楼二层办公
投标报价:8516588.01元
工期(交货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70分
项目负责人:钟海荣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赣1362020202100502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赤峰市松山区国道111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第YHSG-3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赤峰市松山区国道111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第YHSG-3标段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项目总工:许传荣  公路与桥梁工程师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宜春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先高路桥有限公司、辕辙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滨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安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绩评审不通过,第一信封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安徽万里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井冈山市博达公路施工有限公司、贵州黔交公路桥梁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资格评审不通过,第一信封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安徽杰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的材料,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安徽省新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三责险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29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燕工,联系电话:0563-815274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63-816176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绩溪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17310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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