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羌塘国家公园创建区那曲片区补助资金项目(双湖县)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2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双湖县人民政府 地区 西藏
发布时间 2024-09-24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15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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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珠 17808968880
刘工 1388084569
正文内容

2023年度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羌塘国家公园创建区那曲片区补助资金项目(双湖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羌塘国家公园创建区那曲片区补助资金项目(双湖县)已由西藏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林字[2024]10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双湖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国家公园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度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羌塘国家公园创建区那曲片区补助资金项目(双湖县);

2.2建设地点:那曲市双湖县;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生态搬迁废旧宅基地、人工设施拆除复绿工程,对国家公园内因生态搬迁等造成的废旧宅基地、养殖圈棚、活动板房进行拆除、工程复绿。加强区域内自然生态系统、物种及其栖息地、自然景观的保护,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共 2900 亩;网围栏拆除工作。对羌塘国家公园创建区内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等区域的网围栏进行现地调查,对影响野生动物活动的网围栏进行拆除。长度为765.6 公里及宣传牌。

2.5招标范围:项目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 9  时 30 分至 2024 年 9 月30 日 18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 9  时 30 分至 2024 年 9 月 30日 18 时 30 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报名。

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月 15 日10 时  00 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在开标会议时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在开标时无法解密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2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4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6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湖县人民政府

地 址:双湖县

联系人:顿珠

联系电话:17808968880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色拉路85号圣城丽都苑A栋202号房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1388084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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