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轨电车终点站迁移至广州塔东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周边整治及景观提升)_有轨电车终点站迁移至广州塔东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2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 地区 广东广州
发布时间 2024-09-24 项目编号 2404-440105-04-01-734787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15 开标时间 2024-10-1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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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工 0208315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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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有轨电车终点站迁移至广州塔东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04-440105-04-01-734787
投资项目名称 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周边整治及景观提升)
招标项目名称 有轨电车终点站迁移至广州塔东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标段(包)名称 有轨电车终点站迁移至广州塔东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
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将终点站广州塔站迁移至广州塔东站,取消广州塔东站,广州塔东站(不含)~广州塔站(含)拆除约601双线m;为满足列车折返需求,塔东站站前增设交叉渡线,迁改线路约257双线m;改造范围包括:广州塔站、广州塔东站、广州塔站后区间、广州塔~广州塔东站区间及广州塔东站~猎德大桥南站部分区间各机电系统及广州塔东站土建改造。
招标内容 将终点站广州塔站迁移至广州塔东站,取消广州塔东站,广州塔东站(不含)~广州塔站(含)拆除约601双线m;为满足列车折返需求,塔东站站前增设交叉渡线,迁改线路约257双线m;改造范围包括:广州塔站、广州塔东站、广州塔站后区间、广州塔~广州塔东站区间及广州塔东站~猎德大桥南站部分区间各机电系统及广州塔东站土建改造。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633.9144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3.2.2】及【3.2.3】资质。 3.2.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1)国内投标人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23]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2)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4)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6)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满足本项目需要。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2.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专业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主办方)+2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土建施工负责人、机电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3.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方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方为准。 3.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入库公示(公示7天),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④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⑤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3.10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项目设计任务方提供) 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 3.5土建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证书信息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6机电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审不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9月25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资格后审,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招标人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83158170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大院自编四号楼2、3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江凯 联系电话 1881940611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 020-8759329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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