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公开询价采购电子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9-2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二期(南延)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区 广东深圳
发布时间 2024-09-21 项目编号 FA00000106631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4-09-26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混凝土
相关产品 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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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策 18220878961
正文内容

公告标题:商品混凝土公开询价采购
公告内容:

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二期(南延)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材料公开询价采购

招标编号:FA00000106631

由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二期(南延)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业主工程计量),具备工程物资询价采购条件。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二期(南延)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本合同段”),本次询价采购物资为商品混凝土。欢迎有意向并且符合询价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现公布如下:

一.工程概况: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二期工程敷设在光明区内,起自6号线支线一期工程光明站(原翠湖站),终至光明城站,线路全长4944m,设站3座(分别为光明小镇站、华夏站、光明城站),均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592m,采用高架+地下敷设方式,其中高架段356.15m,地下段4585m。

桥梁全长356.15m,共11墩跨:8跨为简支梁,1跨连续梁,30m*3单线简支梁+31.6m*1单线简支梁+33m*1双线简支梁+1*(34m+55m+34m)双线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梁+25m*3双线简支梁),连续梁采用挂篮悬臂浇筑法,简支梁为满堂支架现浇。

隧道长度:左线长907.881m,右线长948.666m;其中区间左线长833.845m,右线长830.982m(北出入线全长224.578m )为明挖法;区间左线长74.036m,右线长117.684m为暗挖法施工;围岩等级Ⅴ,采用全断面注浆;衬砌类型:初支+二衬。

车站全线长427.07m,主体基坑采用明挖法,基坑土石方开挖量约17.63万m³,附属结构采用明挖法(局部暗挖法),基坑土石方开挖量约4.29万m³。车站围护结构类型:800mm地下连续墙+砼、钢支撑体系,第一道为砼支撑,其余为钢支撑;主体结构为单柱(双柱)框架结构,局部为无柱拱式结构,附属结构:4个出入口,3个风亭,附属结构围护:钻孔灌注桩+高压旋喷桩+内支撑体系。

二.询价采购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大宗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三.询价采购材料名称、数量及质量要求

序号

产品 名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暂定 数量

综合价格(元/m³

不含税单价 (元/m³)

不含税合价(元/m³)

备注

深圳市20246月信息价(元/m³

信息价降幅百分率

综合含税单价(元/m³)

1

商品混凝土

C15-C50

m³

20000

541.10

信息价参考以C30普通为例

不含税合计(元)

增值税(元)

价税合价(即本合同所指价款)(大写:

3.质量要求及结算支付

3.1 质量标准:

1、各级质检部门、业主、监理及甲方对砼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及配料进行定期检查或抽检,并保证所用材料检测合格,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其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 混凝土 材料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3、混凝土 须严格按照配合比生产,配比送检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按本项目工程要求随时将原始资料交甲方或监理工程师。

4、运至工地混凝土外观质量(坍落度、和易性等)必须符合规定及配料单要求,否则甲方现场人员可拒收。

5、运至工地混凝土,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按要求制作试件,并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对实体进行试验,如因混凝土强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或证书不全的产品,拒绝接收实际产品与检验报告、证书不符的产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的工期延误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责任赔偿。

7、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对于各级质检机关及甲方提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具体技术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标准。

符合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水泥质量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粉煤灰质量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

矿粉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

混凝土用细骨料应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11。

混凝土用粗骨料应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

混凝土用外加剂质量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使用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拌合水其品质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3.2无材料预付款,每月16日进行对账并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后30日内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支付货款。

询价采购方式

采用询价采购,本次采购活动信息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上发布。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

5.1.2 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采购物资的国内生产商或代理商;

5.1.3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保证供货时间,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供货商须提供近五年来与中交二公局三公司的合作业绩在同等中标单价情况下、优先选择与三公司合作良好的供货商。

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书(报价表),任何投标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另一投标人对同一合同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具有从事招标采购物资的生产资质,生产和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5.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六.报价表

序号

产品 名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暂定 数量

综合价格(元/m³

不含税单价 (元/m³)

不含税合价(元/m³)

备注

深圳市20246月信息价(元/m³

信息价降幅百分率

综合含税单价(元/m³)

1

商品混凝土

C15-C50

m³

20000

541.10

信息价参考以C30普通为例

不含税合计(元)

增值税(元)

价税合价(即本合同所指价款)(大写:

单位名称(公章):

期:

七.开标

1.线上开标

2.报价时间: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5日,逾期不候;

3.定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26

八.资格审查

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二期(南延)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常路171号安防大厦15楼

联系人:王策 18220878961

十.附件

混凝土采购合同

附件:财务编号:

物资购置合同

(商品混凝土)

甲方: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二期(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

乙方:

签订时间:

物资采购合同

甲方: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二期(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

乙方:

按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商品混凝土 购销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1.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双方的来往函件及其他文件(含招标文件、补遗、澄清文件、中标公告等);

⑵本合同书;

⑶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

2.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为准。

第二条 产品及合同价款

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暂估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增值税、价税合价(即本合同所指价款):


序号

产品 名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暂定 数量

综合价格(元/m³

不含税单价 (元/m³)

不含税合价(元/m³)

备注

深圳市20247月信息价(元/m³

信息价降幅百分率

综合含税单价(元/m³)

1

商品混凝土

C15-C50

m³

20000

541.10

信息价参考以C30普通为例

不含税合计(元)

增值税(元)

价税合价(即本合同所指价款)(大写:

2.本合同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约定合同价款。

1)普通混凝土不含税单价=(深圳市信息价-深圳市信息价*下调固定百分率)/(1+增值税税率3%)

2)特殊要求混凝土不含税单价=(深圳市信息价-深圳市信息价*下调固定百分率+特殊混凝土要求增加费用)/(1+增值税税率3%)

3)特殊要求混凝土增加费用:

(a)抗渗P6砼,结算单价在同强度等级砼单价基础上+8/m³+(强度大于C40水下砼不另加该项费用);

(b)抗渗P8砼,结算单价在同强度等级砼单价基础上+10/m³;

(c)抗渗P10砼,结算单价在同强度等级砼单价基础上+12/m³;

(d)抗渗P12砼,结算单价在同强度等级砼单价基础上+16/m³;

(e)膨胀剂掺量8%的砼,结算单价在同强度等级砼单价基础上+24/m³;

(f)膨胀剂掺量10%的砼,结算单价在同强度等级砼单价基础上+31/m³;

(g)细石砼,结算单价在同强度等级砼单价基础上+20/m³;

本合同未列品种如有需要,结算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合同价款=单价×合同暂定数量×(1+增值税税率3%)

(注:①本合同暂定数量20000m³,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验收合格供货数量及规格型号和结算单价计算结果为准。②以上综合单价包含商品混凝土出厂价、运到本项目工地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装卸车费、各种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利润、过磅费验收增加运距发生的费用、补方费、质检费、缺陷修复费、调遣费、临时设施、环境保护各种措施费、各种规费、税费、所有风险金等费用,以及所有明示和暗示费用。

4.上述单价为浮动单价,双方做如下约定:

①普通混凝土浮动机制为: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每月发布的价格信息基础(以下简称信息价)下浮*%作为本合同的结算单价;特殊要求混凝土浮动机制为:信息价下浮*%+特殊混凝土要求增加费用作为本合同的结算单价。

②单价执行期间,依据原材料市场波动情况,若超±5%时,双方另行协商、谈判。

5. 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调整税收政策影响到本合同价款的,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另行协商。

第三条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方式:

⑴由甲方在当月向乙方结算的材料价款中予以扣除3% 作为履约保证金,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2.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后3个月内无息返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⑴因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四条合同终止履行中任一违约行为而致甲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的。

⑵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

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

第四条 质量标准

1、各级质检部门、业主、监理及甲方对砼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及配料进行定期检查或抽检,并保证所用材料检测合格,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其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混凝土 材料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3、混凝土 须严格按照配合比生产,配比送检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按本项目工程要求随时将原始资料交甲方或监理工程师。

4、运至工地混凝土外观质量(坍落度、和易性等)必须符合规定及配料单要求,否则甲方现场人员可拒收。

5、运至工地混凝土,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按要求制作试件,并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对实体进行试验,如因混凝土强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或证书不全的产品,拒绝接收实际产品与检验报告、证书不符的产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的工期延误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责任赔偿。

7、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对于各级质检机关及甲方提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8、具体技术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标准。

符合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水泥质量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粉煤灰质量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

矿粉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

混凝土用细骨料应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11。

混凝土用粗骨料应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

混凝土用外加剂质量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使用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拌合水其品质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第五条 产品交付

1.交付地点: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二期(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2.供货期间:暂定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1231日,最终供货期间以甲方书面通知的实际供货截止时间为准。

3.甲方每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日的混凝土 材料需求数量计划和产品交付时间计划,乙方应按该计划提供的需求数量和产品交付时间将混凝土 材料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在混凝土 材料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前2 小时通知甲方进行过磅 抽检。

4.甲方向乙方混凝土 发出材料需求数量计划和产品交付时间计划后,如有变更,应在该计划要求的产品交付时间前2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调整供货时间。

5.甲方因施工需要变更指定交付地点时,乙方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依据甲方书面或传真变更通知要求组织供货。甲方出具变更通知应在指定交付日期1 日前通知乙方。

6.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提供的混凝土 材料需求数量计划和产品交付时间计划向甲方交货,则乙方应在该计划要求的产品交付时间前1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工待料、信誉损失、工程进度迟缓等方面的损失,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时直接扣除。

第六条 运输、卸货

1.由乙方组织运输工具将混凝土 材料运至甲方现场,同时乙方应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区域,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甲方现场人员指定的区域停车等待浇筑混凝土。

3.乙方的运输工具在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防范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等各类事故承担责任。

第七条 交货验收

1.交货时乙方必须向甲方随车提交混凝土 材料相应的发货单、过磅单。

2.按供货量结算。乙方混凝土运至甲方施工现场入模前,须经甲方现场双方签认方量,作为乙方供应依据。另,甲方现场每盘随机进行数量过磅行抽查,过磅重量量差不得超过2%,若抽查过程中发现量差超过2%,本盘浇筑的混凝土全部按照随机抽查最少量结算。当暂定数量及规格型号与实际供货数量及规格型号有很大偏差时,乙方不得以此作为调价、索赔及不能按需、按时、供应或断供等依据;当投标报的价格与实际结算的价格有较大差导致乙方亏损投时,乙方不得以此作为调价、索赔及不能按需、按时、按质供应或断供等依据。

3.混凝土 材料出厂前,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出厂混凝土 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并向甲方提交全部的试验检验资料。当甲方对混凝土 材料的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按下列约定进行处理:

⑴甲方对到场混凝土 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抽样检验,如发现混凝土 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经检验合格的混凝土 材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⑵在混凝土 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混凝土 材料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⑶甲方、乙方对混凝土 材料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

4.货物交付以双方书面指定的履约联络人签收记录为依据。货物在交付甲方之前所产生风险,包括货物毁损、灭失、安全事故、侵权、违法等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付款方式、税金

1.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5 日核对上个月1日至上个月31日的供货数量,甲方向乙方出具正式结算书,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明确为一票制结算,投标人、合同签订方、发票开具方、材料款收款方需一致,签约方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结算后30日内支付结算货款的60%,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待乙方交齐混凝土28天强度资料报告并证明合格且业主已支付甲方计量款并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上月结算货款剩余34%,甲方在30日内付清(货款支付根据甲方的工程计量款情况支付,乙方应充分理解)。当月结算金额3%作为质量保证金,以后各期以此类推。质量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后3个月内无息返还。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2.付款方式:

⑴现金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⑵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方式如下:

①.在每季度末(现金流考核月)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主要货款支付方式;

②.甲方向乙方支付三个月账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我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③.甲方向乙方支付六个月账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银行利息;

3.如发生业主计量支付滞后导致甲方延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

4.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税务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注:其他指个体工商户,个人除外),甲方向乙方每次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实际提供服务的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6.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当天将完整清晰的发票影像资料传递给甲方财务部,并采取专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5日内送达甲方财务部,送达日期以甲方财务部签收日期为准。

7.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按本协议第八条第6款约定期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承担合同价款(含增值税)3%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价款时,将上述违约金在乙方价款中扣除。

第九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乙方产品的包装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标准。产品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甲方负责回收和处置。包装物费用如合同中没有特殊说明,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乙方如果对回收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2.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雨、防震、保温、隔热、不产生分层离析、漏浆等需要,确保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并保证混凝土拌合物的和易性能够满足项目技术要求。

第十条 双方责任(可进行补充)

(一)甲方责任:

1.每月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支付价款。

2.满足运输车辆通行和卸货条件,确保乙方顺利完成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依据有关标准要求选取原材料,并按深圳地铁项目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规范标准规定的频率进行自检、抽样检测,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乙方混凝土拌合站必须配备氯离子含量快速测定仪,对货场砂子和进场砂子及时抽检,禁止采购和进场质量不合格的砂子。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验证报批的配合比生产商品混凝土,配合比验证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实际检测的配合比与报批的不同,则乙方需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须保持完整的混凝土生产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等资料,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检查。

4.混凝土在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供应连续不间断,因乙方供应不及时所造成的产品质量缺陷、人工、设备等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必须定期对搅拌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按期对计量系统进行检测、校验,保证设备技术性能、可靠性和精度符合标准要求。

6.为保证混凝土质量,批次浇筑方量超过100m³以上的普通混凝土或重要部位的混凝土,乙方须派试验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指导和质量监控,批次浇筑方量超过300m³以上大方量混凝土,乙方需派调度人员到现场协调供应,以保证搅拌、运输、卸料等供应各环节协调一致。当供应特种混凝土或高强混凝土(C50及其以上标号)时,乙方必须给甲方施工人员作书面技术交底,注明在现场接收、运送、浇筑、养护混凝土的注意事项,并有技术人员定期到场进行指导

7.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混凝土均应按有关技术要求规定进行保护,应根据气候条件、路况、行驶时间等情况,做好预判工作,确保混凝土安全、保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8.质量保证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取得业主颁发的验收合格证书日期为准,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其货物因质量造成的缺陷和损坏,应依约向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提供的合同约定的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

9.特殊要求:a、产品质量也要满足甲方的业主或者监理工程师的要求。b、在供应过程中,乙方必须将混凝土所有资料信息通过网上平台即时录入并传输给甲方技术中心资料平台或甲方能够接受的方式提交,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浇筑使用部位、经业主及监理验证过的配合比、运输车号、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发货时间、到工地时间及卸货时间、甲方名称、甲方的使用方名称、甲方现场及使用方签名人员等。

10.乙方必须无偿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a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试验报告;b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c混凝土配料通知单;d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单;e混凝土试件极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f抗渗试验报告(有抗渗要求时)等。

11.原材料进货信息资料及检验报告结果。乙方原材料检测频率及方式,严格执行主合同文件或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混凝土拌和过程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一经发现不合格,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2.按甲方提出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要求、供货时间、数量,保证混凝土的连续供应,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和甲方的检查、监督。

13.保证混凝土质量,经甲方检查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退货。

14.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需要及时将混凝土运送到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预案保证施工现场混凝土连续浇筑。除甲方原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单方停止供货,必须保证甲方的施工连续进行。若出现供应中断,造成施工冷缝或混凝土实体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或造成的损失。

15.施工现场浇筑完毕后,多余混凝土的处理应听从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混凝土 材料不能按时送到现场或乙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50000 元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停工待料、信誉损失、工程进度迟缓等方面的损失,承担因违约产生的一切风险。

2.如因本工程发包方(业主)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3.供货推迟不是因乙方造成,双方各自承担己方的损失。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各项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和乙方应付违约金的,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全部发票为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如出现任何虚假、伪造或过期等情形,乙方除应承担本合同第八条第7款的违约责任,还应向甲方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对甲方的行政处罚等)和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若乙方拒不重新提供或延期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乙方的剩余合同价款,并从乙方剩余合同价款中扣除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机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机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保密期限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2年。

3.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对因为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履行

乙方在执行合同中出现下列任一行为均属违约行为,甲方可据此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继续履行。

1.供应的物资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伪造产品。

2.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和完成甲方的物资需求计划。

3.乙方不能保证供应导致甲方施工生产停滞。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总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工程项目政策性缓建、停工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知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3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暂时延迟或终止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或政策性缓建、停工导致合同延迟、终止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合同书以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它方。

3.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解释权属于甲方。

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算费用支付完毕即告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附件1:乙方(供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应盖乙方鲜章)、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附件2:其它需双方共同确认的资料。

甲方: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乙方:

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

支线二期(南延)工程施工总承

包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常公路171号地址:

安防科技(中国)工业园15楼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廉政合同

甲方: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二期(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

乙方: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以及局、处(公司)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双方在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同甲方的企业文化。

(2)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混凝土的采购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相关的经济活动。

(5)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向乙方推荐或推销材料。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3、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在甲方内部市场主管部门进行资信登记时,扣减1~3分;情节严重的,甲方内部市场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内部市场投标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察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察审计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二期(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

采购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乙方:

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

支线二期(南延)工程施工总承

包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常公路171号地址:

安防科技(中国)工业园15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

期: 期:

安全环保生产合同

甲方: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二期(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

乙方:

为在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二期(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材料采购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环保、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本项目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二期(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环保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材料采购合同中的有关安全环保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环保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业主及监理、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材料供应过程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认真执行甲方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的约定。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乙方应当对混凝土 材料供应过程安全生产承担责任。

乙方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混凝土 材料供应过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乙方的负责人依法对混凝土 材料供应过程的安全环保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保障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材料供应管理人员与材料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对运输设备的防台风、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6.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材料供应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放射性检测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乙方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参与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乙方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10.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1.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乙方:

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二期(南延)工程施工总承

包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常公路171号地址:

安防科技(中国)工业园15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

期: 期:



附件名称: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询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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