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下浒山水库采砂规划编制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安庆市下浒山水库管理处 | 地区 | 安徽安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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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H0GC24A07G169 |
中标金额 | 158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9-2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下浒山水库采砂规划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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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0GC24A07G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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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安庆市下浒山水库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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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邵涛 联系方式:0556-5710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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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16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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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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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 联系方式:0556-5999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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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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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 |
计划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批复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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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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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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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投标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批复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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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9-19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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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58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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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杨辉辉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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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0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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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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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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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①广东省五华县河道采砂规划 ②海口市河道采砂规划 ③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盖孜河、库山河、恰克玛克河、依格孜牙河河道采砂管理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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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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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人员 |
何宝根、王占海、尼珂、李媛媛、陈启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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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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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①广东省五华县河道采砂规划 ②海口市河道采砂规划 ③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盖孜河、库山河、恰克玛克河、依格孜牙河河道采砂管理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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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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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
投标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批复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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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阳路30号1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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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4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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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辉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正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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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220001833100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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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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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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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①郎溪县9处坦滩涂及河道砂石资源采砂规划方案服务采购项目 ②费县河道采砂规划 ③莒南县河道采砂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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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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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人员 |
王惠敏、闫芳阶、王宏伟、李云勋、张以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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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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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①郎溪县9处坦滩涂及河道砂石资源采砂规划方案服务采购项目 ②费县河道采砂规划 ③莒南县河道采砂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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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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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投标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批复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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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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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6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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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罗琳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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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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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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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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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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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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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人员 |
何秀国、张娜、周进、孙宁宁、喻文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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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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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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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3日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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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柯建平,联系电话:0556-5999963。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5991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