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小江镇典型镇建设培育(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阳山县小江镇人民政府联系人 | 地区 | 广东清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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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18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10-09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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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小江镇典型镇建设培育(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阳发改行审〔2024〕39号、阳发改行审〔2024〕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源统筹上级资金等渠道解决。现拟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阳山县小江镇典型镇建设培育(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阳山县小江镇典型镇建设培育(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441823-04-01-551660
二、招标单位:阳山县小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7355338
地址:阳山县小江镇小江大街53号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辉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813228845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八片路1号B栋B梯606
招标监督机构: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763-7803667
三、建设地点:阳山县小江镇内。
四、项目概况:1.美丽圩镇客厅建设;2.美丽河道建设;3.停车场建设;4."三线"整治工程;5.美丽示范主街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6.主干道沿线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7.石螺村典型村人居环境提升;8.圩镇三线整治工程(二期);9.农贸市场改造提升;10.便民服务中心;11.小江内街整治提升。具体施工范围以项目设计文件为准。
要求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到提交完善的设计成果之日止,施工工期计算从承包人收到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不含竣工验收后办理备案手续所需时间。(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范围、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深化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从深化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投入使用、结算等各个环节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2)规模:1.美丽圩镇客厅建设;2.美丽河道建设;3.停车场建设;4."三线"整治工程;5.美丽示范主街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6.主干道沿线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7.石螺村典型村人居环境提升;8.圩镇三线整治工程(二期);9.农贸市场改造提升;10.便民服务中心;11.小江内街整治提升。具体施工范围以项目设计文件为准。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917.0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人民币3623.24万元、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 94.04 万元(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8.27 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99.81万元。(其中基本预备费不作下浮,投标人对建安工程费、设计费进行下浮率报价)最终以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结算价为结算依据。
(4)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资金来源:统筹上级资金等渠道解决。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注:
(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①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a.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a.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及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
(3)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①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或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同时,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是指: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scjg.gdcic.net/#/)”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结果为未被锁定状态(即网页上“是否锁定”列内容为“否”),或查询结果为空白无数据。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是否存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评审时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②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拟派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人的在岗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员。拟派专职安全员是否存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投标时提供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③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注:市政工程类职称包括:市政、市政施工、市政工程管理、市政建设施工管理、道路、路桥、桥梁、桥隧、隧道、给排水、土建给排水、村镇建设、城镇建设、市政路桥设计、道路与桥梁、道路桥梁设计、道路桥隧、城市公路与道路建设专业。
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3个(含联合体牵头人)。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成员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4、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信用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 “失信惩戒主体名单”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评标过程中现场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文件中有投标保证金。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建设单位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阳山县小江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763-7355338
十五、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下载招标资料。
十六、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阳山县小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辉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8日
附件一:
招投标日程安排
项目名称 | 阳山县小江镇典型镇建设培育(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工程编号 | GC4418232024013 |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18日 17时30分 |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9日 15时00分 |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18日 17时30分 |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 2024年9月28日 17时30分 |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9日 15时00分 | 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报价) | 2024年10月9日 15时00分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9日 15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
评标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10时00分 | 评标地点 | 阳山县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二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