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1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区 江苏无锡
发布时间 2024-09-14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09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房建,市政
相关产品 现状调查与分析
联系方式
2收起
潘先生 0510-87934321
叶静宜,傅博,沙雷 025-84795462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水河湖[2023]19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宜兴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对宜兴市西沿岸水域进行生态清淤,清淤规模约为1000万m3。总投资匡算金额:180000万元,其中对应工程建设匡算投资金额:150000万元。工程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开展相关资料收集;结合太湖西沿岸水域底泥分布、淤积和污染程度,论证工程任务和清淤规模;结合工程实施特点,确定土方外运处置方案,提出适合本工程的土方固结工艺;提出余水处理工艺及排放标准;结合确定的土方外运处置工艺进行相应的方案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满足各阶段设计要求的设计文件编制工作。

2.3本合同项目工作内容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不含施工图设计)及相应所需的勘测工作、审批阶段所需评估论证及报批事项。包括满足设计需要的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编制与评估;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审批修改;底泥采样及污染风险检测;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

本合同项目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项目服务到中标人提交项目服务成果的时间间隔为:18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其他过程服务随工程项目工期,按该服务期限提交的项目服务成果指:项目建议书成果8份,详勘报告4份,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8份,概算8份,初步设计成果8份,及其他相关成果报告各8份。

各阶段勘察设计服务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天内完成编制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2)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提交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

3)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会后,10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投资概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和包含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牵头单位人员。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信用等级要求:/

10)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只能包括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各成员联合体协议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914日至202492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5.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5.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99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4.业绩要求

/

5.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6.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

/

8.主要专业负责人

/

9.勘察负责人

/

10.勘察设备

/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13.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其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②当有效标>5家且<9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一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③当有效标≥9家且<15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二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④当有效标≥15家且<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三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⑤当有效标≥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20%的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如有效标为22,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4家,如有效标为23,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5家);⑥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M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初设批复的对应阶段的勘测设计费×95%

8.4分值构成:

A:资信业绩:13B:技术60分C:投标报价:20D:其他部分:7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资信业绩

13

1

投标人业绩

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牵头人)自2019年9月1日起(含)(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清淤量200万立方(含)以上的的湖泊生态清淤类项目设计(须包含初步设计阶段)经历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

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设计合同;③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同时提交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提供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

项目负责人业绩

4

2019年9月1日起(含)(以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清淤量200万立方(含)以上的的湖泊生态清淤类项目设计(须包含初步设计阶段)经历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设计合同;③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提供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和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为同一业绩的,符合得分要求的可重复计分。

3

体系认证

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5分,缺一个则本项不得分;

体系覆盖范围包含水利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勘测的,每有一个的得0.5分,最多得1.5分(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一方包含上述范围的均可得分)。

备注: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提供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技术标

60

1

现状调查与分析

10

对工程范围内的建设条件、水环境现状、底泥污染程度等进行调查和评价的方案。较优得8~10分,良好得6~8分,一般得4~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

设计方案

20

设计思路的清晰度、设计内容的完整性。较优得15~20分,良好得10~15分,一般得5~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

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

10

对项目的重点和难点(主要是疏浚工艺、淤泥固结工艺、余水处理、底泥的处置)进行分析,并提出关键性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创新技术。较优得8~10分,良好得6~8分,一般得4~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

勘测设计工作大纲

10

对项目勘测设计的工作内容、设计依据、技术参数、工作要点等进行策划。较优得8~10分,良好得6~8分,一般得4~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

工程实施进度安排与质量保证措施

6

提出有重点、有时序、有步骤,且具有可行性的总体项目进度安排。提出程序规范、措施有力、质量控制点设置合理的质量保证措施。较优得5~6分,良好得4~5分,一般得3~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6

相关服务承诺

4

提出有利于项目建设及积极配合招标人对项目管理的服务承诺。较优得3~4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报价

20

本工程费率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否决投标。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8.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偏离百分比:

1)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20分;

2)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2分;

3)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扣0.1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其他

7

1

项目技术负责人

4

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包含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提供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拟派项目技术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的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提供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

其他主要专业负责人

3

项目组成员各专业配备齐全(水工、规划、地质、测量、环保、造价),各专业负责人每有一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同时具备专业对应执业资格证书的得0.5分,最高得3分,否则不得分;上述各专业按顺序应具备对应执业资格如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注册测绘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

备注:各专业人员不得兼任,须提供以上人员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和包含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提供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9.其他内容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9.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10.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宜兴市阳羡西路43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9343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210019

人:叶静宜、傅博、沙雷

电话:025-84795462

邮箱:yejingyi@jocit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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