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安全“消危”、提档建设(周韩村、苏宋村、草王村巷道等)工程一标段、二标段

发布时间: 2024-09-1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兴化市千垛镇人民政府 地区 江苏泰州
发布时间 2024-09-14 项目编号 B321281188600005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29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市政,房建
相关产品 苏宋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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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先生 18361836508
陆先生 15380702699
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128118860000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村道路安全“消危”、提档建设(周韩村、苏宋村、草王村巷道等)工程已经由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农村道路安全“消危”、提档建设(周韩村、苏宋村、草王村巷道等)工程立项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4]2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化市千垛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江苏齐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农村道路安全“消危”、提档建设(周韩村、苏宋村、草王村巷道等)工程一标段、农村道路安全“消危”、提档建设(周韩村、苏宋村、草王村巷道等)工程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兴化市千垛镇
2.2工程规模:苏宋村改造提升道路2000米,草王村改造提升道路5000米,周韩村改造提升道路3750米,包括改造提升道路3200米、打造河岸线550米。
2.3工期要求:100,1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811886000050001001
农村道路安全“消危”、提档建设(周韩村、苏宋村、草王村巷道等)工程一标段
周韩村改造提升道路1550米,包括改造提升道路1200米,打造河道岸线350米。
212.01
B3212811886000050001002
农村道路安全“消危”、提档建设(周韩村、苏宋村、草王村巷道等)工程二标段
苏宋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94.27
2.5付款方式:项目工程完工后,经实施主体初步验收合格后,报市级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价的70%,待工程审核合格报告出具后付至审核合格价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根据审核合格结果结清余款,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施工方应出具工程项目所在地等额正式税务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                  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 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其他

①□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 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 处罚的;

②□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 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⑤□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 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7)?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  06 -2024  08  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 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 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

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 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 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 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 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3(4)、3.3(5)、3.3(6)、3.5、3.6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 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8 其他要求

3.8.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 派项目负责人违反招标文件在建工程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 标活动 3—6 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 1 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 业诚信分。

3.8.2、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制

3.8.3、信用要求:①根据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未被限制投标的。②未被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3.8.4、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 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5、本项目由兴化市住建局履行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0523-80518903。

3.8.6、本次施工招标共有5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参加5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若某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为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不参与评审。评标、定标均按照农村道路安全“消危”、提档建设(周韩村、苏宋村、草王村巷道等)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依次进行。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14日17时30分至2024年09月27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9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6.2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方法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 标: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 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 标人期望值;

3.动态监管资质不合格;

4.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 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方法四; ?开标时从以下勾选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方法四;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C 。其中:

方法二中 R 取值为:  15  

方法三中R 取值为:  15  ,平均值以上(含)  7  家、 平均值以下  8  家;

方法四中R 取值为:  /  

□本标段为小型工程;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 与本标段投标时,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 0.7 系数折算参与评标入围,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 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3.6.2 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资格评

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  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  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 户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2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 何一种情形

……

……

 

 

 

 

 

 

 

 

 

 

 

 

 

 

2.2.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  ”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4.1 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2.4 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符合 “工程量清单 ”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 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

2.符合 “工程量清单 ”给出的暂列金额、专业工 程暂估价;

3.符合 “招标控制价 ”给出的材料暂估价单价和 数量、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单价和数量(每项材料 数量允许误差±3%以内);

4.符合“工程量清单 ”给出的不可竞争费费率及计 算基础。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规定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0 规定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信用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

 

?投标报价:  96  

□信用评价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4  

 

 

 

 

 

 

 

 

 

 

 

 

 

 

2.3.2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最低值为评标基准 价。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 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 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投标人成本评审 中的投标报价平均值调整方式: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 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 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 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 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 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 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 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 审错误。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 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 (1)

 

投标报 价评分 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 1%扣  1.5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3.4 (2)

其他因 素评分 标准

信用评价分数

不采用

 

 

投标报价合理性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 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 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 0.5 分, 扣完为止。

附件

1

否决投标条件

详见本章附件 A:否决投标条件

2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详见本章附件 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3

评标入围方法

详见本章附件 C:评标入围方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化市千垛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齐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兴化市李健南路39号
地址:
兴化市文昌路427号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任先生
联系人:
陆先生
电话:
18361836508
电话:
1538070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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