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清洁能源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1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宜宾市叙州区叙能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区 四川
发布时间 2024-09-13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08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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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叙州区清洁能源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配套设施) (项目名称)已由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叙发改基础产业〔2024〕4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叙州区叙能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叙州区叙能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叙州区发展和改革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叙发改基础产业〔2024〕42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叙州区赵场街道。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为 164.23 亩,建筑占地面积 47715.39 ㎡,新建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 203012.15㎡。配套建设园区连接线道路1条,200根充电桩、给排水管网5.8km,燃气管网5.5km,通讯管网8.1km,电力管线5.3km 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本次招标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9830㎡的两栋产业用房,一栋配套设备用房,一栋垃圾用房。以及沿天池路及金沙江大道三期一侧新建供水管道3.5km(管径DN500-DN800)和配套设施。(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施工的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和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施工业绩可为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注:1.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正在施工业绩合同协议书签署时间不得早于2021年1月1日。2.已完成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3.建筑工程类和市政公用工程类业绩合同可分别签订,合同分别签订的一个建筑工程类业绩加一个市政公用工程类业绩算一个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等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任一家提供均可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且需满足招标公告3.1.1资质条件要求;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13 21:00 至 2024-09-19 21: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08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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