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石线至温珠沟农村道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1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朝阳地镇人民政府 地区 辽宁朝阳
发布时间 2024-09-12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400679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10 开标时间 2024-10-10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公路,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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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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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强,张坤,张浩 0314-2066866
正文内容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40067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17 10: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4-09-17 17: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0-10 09:30:00
开标时间: 2024-10-10 09:30:00
正式公告

张石线至温珠沟农村道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代码:HB2024099060010001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129602001001   来源平台: [平台内]    公告发布日期:2024-09-12
业主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朝阳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9-12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0-10 09:30


张石线至温珠沟农村道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石线至温珠沟农村道路改建工程施工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下达张石线至温珠沟农村道路改建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围数政投字[2024]2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张石线至温珠沟农村道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围交政发[2024]12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朝阳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交通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地方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朝阳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朝阳地镇。 2.1.2建设规模:张石线至温珠沟农村道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3.9公里,采用三级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涵洞7道,平面交叉10个。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计划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张石线至温珠沟农村道路改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2 10:002024-09-17 10:0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0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cd/cd_wc/)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提交异议,或递交至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承德办事处(承德市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联系电话:0314-206686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4-7517085、0314-7521259

电子邮箱:504922847@qq.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朝阳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朝阳地镇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承德办事处:承德市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
邮编:

068453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肖主任

联系人: 苏东强、张坤、张浩
电话:

0314-7916454

电话: 0314-206686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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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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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xzb0314@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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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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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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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

温馨提示:

  1.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3.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 5、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15日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政府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双盲”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查看有关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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