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高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域医疗次中心提质扩容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金乡县高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地区 | 山东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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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山东盛泰维拓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方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山东京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2407-370828-04-01-909017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9-11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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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高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域医疗次中心提质扩容项目(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金乡县高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域医疗次中心提质扩容项目(EPC) | ||||
项目编号 | E3708280665000457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 码 | 2407-370828-04-01-909017 | ||
招标人名称 | 金乡县高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招标类别及范 围 | 本项目为金乡县高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域医疗次中心提质扩容项目(EPC),本项目规划用地138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06.58平方米,其中在现有院区内新建病房楼(三层)及内部装修,办公楼、门诊楼改造装修,外墙改造、道路硬化、停车场、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 | ||||
建设地点 |
济宁市金乡县高河街道驻地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4年9月11日09:30 | 开标地点 | 金乡县公共资源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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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华北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济宁市兖州区建筑设计院 |
联合体牵头人:山东方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盛泰维拓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山东京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
建安工程费下 浮率(%) | 3.35 | 3.5 | 4.85 | ||
设计费(元) | 329000.00 | 340000.00 | 380000.00 |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 | 12个月 | 12个月 | 12个月 | ||
响应招标文件 要求的资格能 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华北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济宁市兖州区建筑设计院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庄瑞臻 | 项目施工 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鲁2372021202230478 | |
刘向东 | 项目设计 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123701401 | ||
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山东方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山东盛泰维拓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邵珠锋 | 项目施工 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鲁23720072023120012 | |
刘传波 | 项目设计 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223702838 | ||
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山东京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徐庆符 | 项目施工 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鲁2372008202220248 | |
陈翔 | 项目设计 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113301623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 7 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 2024 年 9月 11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金乡县公共资 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室开标。评标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 09 时 40 分至 2024 年 9月 11 日 14:12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汶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鱼台县交易中心评标室完成远程异地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4 日 | ||||
提出异议的渠 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 起 3 日内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 王院长 ,联系电话:1865371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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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