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永恒乡废弃采石场、取土场生态修复项目
招标单位 | 勃利县自然资源局 | 地区 | 黑龙江七台河 |
---|---|---|---|
发布时间 | 2024-09-0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26 | 开标时间 | 2024-09-26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 |
相关产品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永恒乡废弃采石场、取土场生态修复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永恒乡废弃采石场、取土场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勃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勃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永恒乡废弃采石场、取土场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勃发改字(2023)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勃利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永恒乡废弃采石场、取土场生态修复项目;
2.2建设地点:勃利县永恒乡西南部山区;
2.3建设规模:废弃采石场修复 32.8075 公顷。工程建设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生态景观恢复工程及砌筑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4487327.58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0日,36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相关专业为: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同时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无在建承诺);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5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施工员(1人)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质量员(1人)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无在建承诺;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招标文件获取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5日17时00分至2024年9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七台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9.4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10.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勃利县发展和改革局
名 称:勃利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七台河市勃利县元明路61号
联系方式:0464-8581307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星光耀2期A座9层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1-82291520
邮 箱:fdgjhlj@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