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泰弘润·滨湖印象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润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区 | 山东泰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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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0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30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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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泰弘润·滨湖印象供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山东新泰弘润·滨湖印象供配电工程已由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润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筑规模:山东新泰弘润·滨湖印象供配电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新泰市。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工程控制价:19910474.94元,其中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997114.71元,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7913360.23元。
3.本招标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领取时间: 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4.2领取地点: 投标人应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4.4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4.4.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0日上午08时30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4.4.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4.4.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4.4.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说明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制作投标文件。
4.4.6、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8-7225358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新泰市弘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滨湖新区榆山路28号
联 系 人:袁经理
电 话:13853833000
招标代理机构:润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高巛国际财富二路5a栋三楼
联 系 人:马文慧
电 话:18453861591
电 子 邮 箱 :runhe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