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长岛枫叶岛建设工程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长岛枫叶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 2024-09-0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区 江苏泰州
发布时间 2024-09-04 项目编号 D3212021886000007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09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水利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2收起
牟保如 18752618786
周女士 0523-86898015
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3212021886000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长岛枫叶岛建设工程已经由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长岛枫叶岛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发[2024]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长岛枫叶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4A级旅游景区泰州市凤城河景区西南侧长岛、枫叶岛(含西侧河道)及筒仓区域。
2.2工程规模:长岛、枫叶岛、筒仓绿化面积约108511平方米,新建道路面积约16100平方米,硬质化等铺装面积约23400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6400平方米,建设桥梁、园路等,河道疏浚约25亩。
2.3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D3212021886000007003001
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长岛枫叶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工程总承包。
15325.0
2.5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含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含)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含)以上】且【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施工资质: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且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

3.4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者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正式员工;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且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不能显示专业的,必须提供职称评审表。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若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6)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3.5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5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 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5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 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5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上述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下列内容中3项:园林绿化植物栽植、亭或廊、建(构)筑物、小品雕塑、铺装(硬质景观)、水系、驳岸、喷泉、假山、景观亮化、景观桥,证明材料不能包含业绩内容的,视为业绩不符合要求。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

业绩有效期自 2021  1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 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 70%工程量前变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B)设计业绩要求:         /          

 C)施工业绩要求:         /          

业绩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  /  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包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4(4)、3.4(5)、3.6、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05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10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适用不采用两阶段开评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价格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分值

1.2.1

商务标

  3

1.2.2

经济标

 92

1.2.3

技术标

  5

2.3.1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   经济→商务标→技术

……

……


综合评估法三:适用于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5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92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

工程业绩:1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92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90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且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下同)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5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0.5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0.5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0.5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0.5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设计小组主要成员不含设计负责人):

1)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且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本小项最高得0.2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本小项最高得0.2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本小项最高得0.2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本小项最高得0.2分);

5)景观专业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或园艺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本小项最高得0.3分);

2、拟派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不含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3;本小项最高0.9分。

注:1)投标人需提供为以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专业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聘用证明)。不提供专业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专业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聘用证明的)或者提供的专业负责人(不含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的该专业负责人不得分。

2)设计小组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拟派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的人员,且同一人员不累计加分

4

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业绩(1分)

类似工程指 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下列内容中3项:园林绿化植物栽植、亭或廊、建(构)筑物、小品雕塑、铺装(硬质景观)、水系、驳岸、喷泉、假山、景观亮化、景观桥,证明材料不能包含业绩内容的,视为业绩不符合要求。)                    

对单位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1分,如单位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承接了类似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系数1如单位在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接了类似工程设计乘系数0.8单位在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接了类似工程施工乘系数0.7。

注:

1)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本条该项分值是指已按本项要求乘以1或0.8或0.7系数的分值)。

3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条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关于约定

4“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10.6条工程总承包业绩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关于约定

注:1.类似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的相应规定,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承担过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东南园10号
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8楼1808室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牟保如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18752618786
电话:
0523-8689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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