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储点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市政和县供电公司 | 地区 | 福建南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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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04 | 项目编号 | E3507250701100081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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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储点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二
招标项目编号:E3507250701100081001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政和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储点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3507250701100081001招标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第6项“预付款额度”修改为“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5.2 |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24个月。 |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7 | 中标合同价的10% | |
3 | 分包 | 3.5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
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总工期延误逾期支付500元∕天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支取。如确因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工延误工期的,经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确认后可免付违约金 。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合同价款的10% 。 | |
6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5.3.1 | 审核确认后工程结算价款的3%。 | |
… | …… | …… | …… |
以上更正为招标文件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市政和县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