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千伏龙峰输变电站配套电缆管道建设工程——工程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 地区 | 广东佛山 |
---|---|---|---|
发布时间 | 2024-09-04 | 项目编号 | GC2024(SD)XZ0090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9-19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铁路 |
相关产品 |
110千伏龙峰输变电站配套电缆管道建设工程——工程设计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SD)XZ0090
项目名称:110千伏龙峰输变电站配套电缆管道建设工程——工程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09月0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点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第15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的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1)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下浮系数=257.085396×1.2×0.85×1.0=262.22710392(万元) |
(1)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257.085396×1.2×0.85×1.0=262.22710392(万元) |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标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第43页 的中的“6000元”为笔误,现澄清为6000万元(按建安费8271.21万元的八折)。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77页 3.3.11的内容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3.3.11 设计过程中各种评审会议(含专家费、会务单位服务费、误餐费等)的支出,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清单相关细目中,由设计人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清单相关细目中,由设计人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
3.3.11 设计过程中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评审会议(含专家费、会务单位服务费、误餐费等)的支出,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清单相关细目中,由设计人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清单相关细目中,由设计人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79页3.6 转包与分包的内容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允许分包的内容: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及涉及下穿广珠城际铁路(若有)等部分专业允许分包。 |
允许分包的内容: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等部分专业允许分包。 |
(五)《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84页 5.2(7)的内容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7)当设计人发生第 5.2(7)项情况时,每延期5天(不足5天按5天计),课以签约价合同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
(7)当设计人发生第 5.2(7)项情况时,每延期5天(不足5天按5天计),课以签约价合同价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
二、其他说明
(一)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二)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改变。
(四)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广东的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佛平三路1号金色领域广场6座702B房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人:何小姐 |
联系方式:0757-23888731 |
联系方式:18128769703 |
2024年09月04日 |
2024年09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