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污水治理改造提升及灾后复工复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0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 地区 广东清远
发布时间 2024-09-04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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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工 0763-8233560
林工 0763-3999895
正文内容

根据南经发审批〔2024〕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或债券、本级财政统筹等方法解决。现拟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污水治理改造提升及灾后复工复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污水治理改造提升及灾后复工复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763-8233560

联系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新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63-3999895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6层A号

招标监督机构: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763-8661561

三、建设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污水治理改造提升及灾后复工复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管道、灌溉水渠、挡土墙总长约6005 米。为完善镇区污水管网,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对污水管网进行改造,解决污水排放问题。主要工程包括新建2500 米灌溉水渠、1 座水碑、3225米污水管、280 米挡土墙、现状路面的破除、修复等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90日历天(包含勘察设计工期30日历天),勘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到提交完善的勘察设计成果之日止,施工工期计算从承包人收到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不含竣工验收后办理备案手续所需时间。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暂定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暂定价:

(1)招标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规模:本项目涉及管道、灌溉水渠、挡土墙总长约6005 米。为完善镇区污水管网,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对污水管网进行改造,解决污水排放问题。主要工程包括新建2500 米灌溉水渠、1 座水碑、3225米污水管、280 米挡土墙、现状路面的破除、修复等工程内容。

(3)招标暂定价:人民币662.737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人民币591.98万元、工程设计费(含预算编制)为人民币25.71万元、工程勘察费为人民币21.47万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为人民币20.607377万元、暂估价为人民币3.00万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与暂估价为固定价格,报价不作下浮】最终以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结算价为结算依据。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注:

(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2.1勘察资质:承接本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具备以下任一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2设计资质: 承接本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以下任一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资质;

(3)施工资质: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施工方均需提供。):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①拟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②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需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注:设计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工程类职称包括:市政、市政施工、市政工程管理、市政建设施工管理、道路、路桥、桥梁、桥隧、隧道、给排水、土建给排水、村镇建设、城镇建设、市政路桥设计、道路与桥梁、城市公路与道路建设等专业。

③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中的一种:

1)项目负责人在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为未被锁定状态的截图;若网站未查询到“未被锁定状态”结果,可以提供查询后的空白页截图。

2)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个人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证明的截图。或查询“个人工程业绩”有在建工程,但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无建设项目;②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或提供竣工验收报告;③有建设项目但查询“施工许可”显示项目负责人非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

【评审时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其中:广东省内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广东省外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3.4、专职安全员1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牵头方提供)

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个,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共同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7、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评审时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投标文件中有投标担保。

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规定,为本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或与其存在隶属关系单位)及其评估单位(或与其存在隶属关系单位)均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暂定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建设单位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暂定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763-8233560

十五、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下载招标资料。

十六、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新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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