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其噪音区征拆安置项目5G室内覆盖工程设计-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_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其噪音区征拆安置项目5G室内覆盖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 2024-09-0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广东广州
发布时间 2024-09-04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25 开标时间 2024-09-2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民航/水运,市政
相关产品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_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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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工,苏工 020-83365131
林工,李工 020-87575800-813
正文内容

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其噪音区征拆安置项目5G室内覆盖工程设计

投资项目代码 2019-440100-56-01-061636;2020-440111-48-01-010850;2106-440100-04-01-944652;2106-440100-04-01-339975;2108-440100-04-01-870137;2106-440100-04-01-237448;2108-440100-04-01-444153;2108-440100-04-01-523513;2108-440100-04-01-122225;2108-440100-04-01-268547;2301-440114-04-01-250913;2301-440111-04-01-203862
投资项目名称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方石、凤和、鸦湖、和瑞路、竹三地块);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小?-平山首期);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龙口-小布二期);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项目);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南方地块);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首批));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小?-平山二期(首批));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小?-平山二期(第二批)、花都区留用地征拆及噪音区搬迁);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白云区留用地征拆及噪音区搬迁)
招标项目名称 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其噪音区征拆安置项目5G室内覆盖工程设计
标段(包)名称 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其噪音区征拆安置项目5G室内覆盖工程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与建设单位融资筹集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与建设单位融资筹集
招标范围及规模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其征拆安置项目建南安置区等12个安置区拟建建筑总面积为8577291.99平方米,包含561栋住宅楼宇,27所学校以及24栋安置区配套建筑。本期设计规模约设置180个室内覆盖基站机房(根据《广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规范》,建筑面积50000m2以下建筑物应设置1个室内覆盖机房,建筑面积超过50000m2的需每50000m2增加1个室内覆盖机房,超出部分不足50000m2的按照50000m2计)、43400副天线、89.91km馈线。最终规模以建设单位实际提供的项目资料为准。
招标内容 (1)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其噪音区征拆安置项目5G室内覆盖工程设计的工作任务,含工程内各地块地下室(包括地下室电梯厅)、电梯井、楼宇平层及天面信号覆盖,确保通信正常(通话清晰、网速符合5G标准,水电房信号强度满足抄表要求)等。(2)按有关国家设计规范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文件(含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文件穗通[2023]4号、穗通[2023]8号、穗通[2023]13号等)要求,提供项目需求范围内5G室内信号覆盖施工设计文件,设计方案需通过广州信息基础协会的图审及备案。(3)各阶段勘察设计工作的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工期(交货期)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正文。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88.57661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3.2.1款及3.2.2款资质: 3.2.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③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2.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承担勘察工作的一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项工程勘察资质证书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释]1.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需由承接设计工作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主办方的正式员工。 3.3.2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4.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息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3.4.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①、②项资格之一: ①通信工程类(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②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6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①、②项资格之一: ①通信工程类(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②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招标项目未设置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9月4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5日 10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5日 10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25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机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3层
招标人联系人 肖工、苏工 联系电话 020-83365131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
招标代理联系人 林工、李工 联系电话 020-87575800-81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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