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依江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定点可研编制及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安庆依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安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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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繁景电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H0GC24A08G149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9-02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安庆依江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定点可研编制及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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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0GC24A08G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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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安庆依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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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杨工 联系方式:0556-5059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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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100%(可研编制费用:6.76万元/项目、设计费用:0.028元/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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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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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龙山路156号 联系方式:0556-599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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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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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28日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合同约定之日起36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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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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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繁景电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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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 |
投标工期 |
合同约定之日起36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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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加侨广场C座 27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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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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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叶学松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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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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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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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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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安徽申兰华色材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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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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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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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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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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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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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 |
投标工期 |
合同约定之日起36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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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贵安数字经济产业园10号楼5层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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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8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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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伍青安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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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1720140132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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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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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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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赣州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赣能5.7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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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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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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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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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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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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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 |
投标工期 |
合同约定之日起36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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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津街道北环长坡路口房屋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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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8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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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杨宏文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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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电1117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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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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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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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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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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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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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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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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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5日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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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徐莉莉,联系电话:0556-5999961。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5991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