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草海片区KCXS2024-4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0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昆明惠居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区 云南昆明
发布时间 2024-09-02 项目编号 3a42cb04-c313-49a1-9e3e-82f95b7e05f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09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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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江工 0871-63566216
王婷婷,沈晓,徐琳,段淑敏,袁秋香 13577095050
正文内容

昆明市西山区草海片区KCXS2024-4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昆明市西山区草海片区KCXS2024-4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根据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本项目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 16931.98 ㎡,总建筑面积约 67609.63㎡,其中地上总计建筑面积为53531.62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为14078.01平方米。1#楼25层,高度75.10m(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面层的高度);2#楼22层,高度66.10m(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面层的高度);3#、5#、 6#楼19层,高度57.10m(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面层的高度);4#楼20层,高度60.10m(建筑室外设地面至屋面面层的高度)。结构形式采用剪力墙结构体系。地下室为一层,设人防区。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46166.61万元,建安工程费暂定28606.81万元(最终以审计审定建安工程费金额为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9-02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21371)
备注: 1.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4日。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惠居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江工、高工
办公电话: 0871-63566216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婷婷、沈晓、徐琳、段淑敏、袁秋香
办公电话: 0871-63314545 移动电话: 1357709505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400873001001
标段名称: 昆明市西山区草海片区KCXS2024-4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0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24 09:0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7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8606.8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①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基础工程、主体结构、水、电(强电、弱电)、风、暖、消防、人防、电梯、公共区域精装)和各专项及二次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门窗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弱电智能化专项设计、灯光亮化设计、导向标识系统设计、中雨水设计等),以及公共活动空间装修设计等。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专项设计审查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取得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完成工程建设所需的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要求以发包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②施工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内的工作。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归档、移交、交付使用,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发包人实际委托为准。 ③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设备、人防设备、电梯等,其他设备均包含在建筑安装工程内。 ④其他工作: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产权登记、资产及资料移交,负责协调四邻关系、配合项目新建保障性住房销售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⑤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承包人负责向自来水公司、供电局进行报装及销户并自行缴纳水费、电费,根据需要发包人给予必要的配合。红线范围外的临水、临电建设的工程费用包含在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相关费用按经第三方有权单位审计审定结果据实结算,结算价款不参与下浮。其他临时工程根据项目建设需求确定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具体以发包人实际委托为准。 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招标人可结合施工进展,分批次、分单位、分阶段或缩减规模实施,具体每批次工作量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不得有异议,须无条件服从开展并完成相应服务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碧鸡路与规划197号道路尾端交叉口。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5)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并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1项设计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建安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或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或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或投产证明)证明文件。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人员的业绩,还需提供能体现人员在类似项目中的承担工作岗位的佐证材料)。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1项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建安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或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业绩,目前并未担任任何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或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或投产证明)证明文件。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人员的业绩,还需提供能体现人员在类似项目中的承担工作岗位的佐证材料)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1人,须分别为3人承担,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建安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或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或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或投产证明)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②施工业绩: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项目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在建或已完)1项建安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或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或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或投产证明)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业绩为EPC总承包业绩,且符合上述标准,则视为满足要求。截止开标当日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本项可不提供。
其他: 1.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要求: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且应按专业配备专职施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部人员由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所有拟派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岗位证书取消的省份,请附相关政策文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公司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经营异常名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查询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时点。信息真实性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成立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提供承诺函)。 (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函)。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供承诺或声明。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9-24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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